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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局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任务及分工》的通知
平交发〔2018〕158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任务
(一)全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建立水路客运、公路施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行业等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各单位(科室)结合各自监管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公路段、运管所、局技术室、海事科)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等级。各单位(科室)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本行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较大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责任单位:公路段、运管所、局技术室、海事科)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并绘制安全风险分布图,对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公告。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责任单位:公路段、运管所、局技术室、海事科)
二、精准实施专项治理工程
1.实施“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专项治理工程。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继续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应急逃生自助开门破窗系统,加强对驾驶员、车辆的监控和检测,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强化事故多发路段改造。建立完善营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一车三方”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全县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在事故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责任单位:运管所、技术室)
2.实施水上交通专项治理工程。针对水上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发现并纠正超载运输、违规搭客、冒险航行等行为,要建立健全水上交通动态监控系统。加强船舶以及船用安全设备的检测检验,依法依规更新改造和淘汰老旧客船。加大重点水域和航道的隐患排查,提高水上安全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海事科)
三、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1.督促企业建立实施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公告制度。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向职工做出安全承诺,推广安全操作责任清单现场确认法,下大力量避免“三违”问题发生。(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2.督促企业建立安全责任定期报告和考核制度。加大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在考核中的权重,实行风险管控责任不落实“一票否决”。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公开信息报告,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3.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公示、培训和考核等检查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并通报“三项岗位人员”(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失职失责的典型案例,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信息化建设
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借助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组织开展遏制重特大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五、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王新民为组长,分管安全领导王新林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协调小组。各单位、运管所要成立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协调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落实联络员,具体协调推动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二、遇有恶劣天气或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定期发布预警提示,努力增强风险预警针对性、及时性和科技含量。(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三、引导社会组织和专业技术机构参与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发挥专家在标准规范制定、宣讲培训、试点指导方面的作用。充分吸收先进经验,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标准体系建设。(责任单位:运管所、公路段、局安委办、技术室、海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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