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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
平建发〔2018〕77号
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抓好住建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重特大事故,维护社会安全与稳定,按照《关于印发<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8〕14号)要求,结合住建系统的行业特点,现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县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为核心,采取短期与长期、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方式,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措施。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升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深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杜绝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更好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开展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确保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明确安全生产任务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
(三)突出重点,认真排查,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隐患排查要做到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重大会议、节假日检查相结合,常规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普通检查与重点工程、重点部位、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相结合,严格打击违法建设、生产、经营等行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建筑施工工地、生产经营储备场所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关闭。单位主要领导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力量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加强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做到查处隐患,堵塞漏洞,不留死角,超前防范,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落实整改,分类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各监管部门要履行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和经营储备单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措施,强化安全管理和培训工作,对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造成重大事故的有关人员,严格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
1.建筑施工。建管站、各建筑企业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工地食堂、冬季防煤气中毒等多发性事故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全面消除突出性、倾向性问题,杜绝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根据季节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事故预警和监督检查,严禁在不利于室外作业的高温、严寒、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环境下生产施工。
2.城市运行。城管队、德渊集团要切实加强我县城镇燃气、物业小区、供水供热的安全生产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运行和设施保养、人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的设立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城镇燃气、物业小区、供水供热行业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逐步建立生产、管理、培训、应急处理等为一体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严防发生各类安全事故,确保我县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公共市政设施、房屋征收、房产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所、房管所要从本单位工作管理职责和服务范围出发,加大县城垃圾处理、广场、道路、排水、绿化、道路照明等市政公用设施和环卫保洁、环卫作业车辆、餐厨垃圾收集、有限空间作业、房屋征收、老旧危房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彻底整改,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4.系统单位。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排查重点,集中精力抓好落实。要认真排查单位内部值班制度落实情况和财务室、仓库、档案室等重点部位安全和消防检查,加强车辆管理和各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和值班巡查,查找薄弱环节,落实防护措施,增加防护设施,遇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
(四)加大宣传,强化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全面做好安全管理规定及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要以各项宣传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食品安全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区、市、县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为主要内容,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法人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要进一步开展各类培训活动,加大对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五)以人为本,加大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建设系统由于行业特性,安全生产涉及面广,大多数一线岗位工作环境安全性较差,各单位一定要重视职工劳动安全工作,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一是要坚决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根据实际情况为一线职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险种,对需要配备专用工具和设备的岗位必须要配备,全面确保从业人员劳动安全。二是要加大投入,改善安全预防措施,各单位安全生产、消防设备必须按标准配置,各类防护设备损坏的要及时更换、维修,需要设置警示标志的地方必须设置,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六)居安思危,警钟长鸣,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各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制度和责任落实,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确保完成年度安全工作目标,为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健康持续稳定发展而努力。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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