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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平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平建发〔2018〕74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贯彻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平罗县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18〕11号)要求,我局制定了《平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2日
平罗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通过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促进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以及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安装拆卸工、司索工、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三)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
(四)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五)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六)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七)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情况。各项目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吊装拆除、模板工程、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情况;塔吊安装拆卸、物料提升机、吊篮、卸料平台、脚手架、模板工程等方案编制情况。
(八)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外电防护、接零保护、配电箱和开关箱设置、照明系统等安全管理情况。
(九)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高层建筑施工、外墙保温施工、明火作业、现场消防设施配备、消防通道、工地临时彩钢板房和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情况。
(十)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情况;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度建立情况;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情况;占地面积在4000㎡以上的工程项目扬尘在线监控系统安装情况。
四、时间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8年3月):各企业根据所承建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对策措施,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做好安排部署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3月至4月):结合春季复工工作,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8年4月至11月):我局在各企业和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不定期对全县房建、市政工程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和责令停工整顿的项目组织相关单位逐一实施复查,并跟踪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和隐患整改落实不力的企业和责任人,将进按照有关规定扣除企业和个人相应诚信分值。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8年12月):各企业对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深化完善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到人,全面动员,周密部署,迅速开展行动,认真组织实施。
(二)严格检查,狠抓落实。各企业要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强化对各自承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专项活动检查,建立专项整治检查台账,由专人负责对账销号,并签字确认。我局将对全县在建工程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检查督导,检查采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等的方式,以查实体防护为主转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实行差别化分类监督检查管理。
(三)强化执法,严厉查处。我局对施工现场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逐一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导致安全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律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一律进行公开曝光,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直接记录不良行为、扣除相应诚信分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各企业要深入工程项目现场,对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定期分析、总结、评估,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的,我局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典型案例予以曝光,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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