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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6-49663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1日
标  题: 平罗县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住建局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强化和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夯实基础,科学预防和有效减少事故,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的通知》(平政办发〔2016〕57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促进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平罗建设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全面推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五级全覆盖”、部门监管责任“五个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使安全生产责任边界更加清晰,各类人员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基层基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进一步完善“五级党政联管、监管,部门联控、责任主体落实”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深化监管责任落实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各单位要参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规定>的通知》(宁党发〔2015〕1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70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文件,明确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要成立安委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副主任由分管负责人担任,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2.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建设。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保障建设,建立长效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纳入年终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范围。

3.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人员,保障经费、装备和培训,并研究探索基层安全共治途径,每年按照监管职责开展一次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提出消除、降低或者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

4.建立约束考核机制。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修改完善相关考核办法,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综治“平安建设”等量化考核体系中的权重,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建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监管部门统筹协调、中介机构(安全专家组)包干负责”的方式,对本单位监管范围内安全管理能力弱和安全风险大的企业进行技术指导,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各单位要建立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组织对各监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查,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区、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制,对工作不负责、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问责;要严肃查处各类事故,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全过程倒查问责,通过严格的制度和严肃的问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位。

(二)深化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加强经济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来抓。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制定“三个清单”,强化监管执法,落实监管责任,以“五个落实”进一步理顺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厘清责任边界。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和住建局“三定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职责边界,厘清本单位安全监管职责。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监管行业领域内日常安全监管,把监管工作落实到工作中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委会,单位行政“一把手”要担任安委会主任,领导班子成员实行 “一岗双责”,确定安委会办公室履职机构,年度向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

2.制定“三个清单”。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全面梳理本单位安全生产各环节、各领域可能存在的监管盲区和制度漏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积极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监督管理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依法承担安全监管责任,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3.推进基础建设。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单位要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数据2016年内要与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安监局)对接。要大力推进企业“六化”目标(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分级化、排查项目清单化、隐患查治常态化、制度规程规范化、现场管理可视化、培训教育经常化)和系统“四用”(可用、管用、会用、使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督促企业安按照规定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诚信分类评价制度,推行企业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强化激励约束,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培训,对本单位监管领域安全监管人员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全面培训。

4.强化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采取跟踪督办和现场分析等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对未按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并对事故企业予以媒体曝光。要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技术抽检、专家会诊、中介帮扶“四位一体”监营机制,制定出台监测目录和相关制度,实现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专业化。

(三)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把安全生产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和岗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做到“五落实五到位”。

1.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细化企业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在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承担责任,切实做到“五个落实”(企业董事长、支部书记、总经理同时担责,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安委会主任,企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企业定期向企业董事会报告、向社会公示安全生产情况,配齐配强企业专门安全生产机构和专业人员),实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个到位”。

2.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积极推进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安全生产的基础作用,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强化现场责任和措施落实,有效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不断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加大企业安全投入,足额提取用好安全费用,落实技术改造和隐患治理资金,积极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或参保安全责任保险。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等制度。加大安全培训力度,推行安全生产全员管理,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岗前培训、全员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必须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

3.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企业岗位达标为抓手,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控制、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确保标准化达标率达到60%以上,同步推进其他行业企业达标。

4.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企业隐患查治分级和责任,完善制度、修订清单、规范现场、加强培训,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全部上线运行,隐患排查清单制定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定期报送率达到90%以上,做到安全隐患排查、登记、上报、监控、整改、评价、销号、统计、检查、考核等全过程的闭环管理,实现“六化”目标。凡“六化”对标检查不合格的,一律不得进行标准化达标评审。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成立平罗县住建局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研究决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组长由县住建局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担任,成员由住建局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及机关各办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业务办),杨立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牵头协调处理日常事务。

五、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6月23日-2016年7月5日)。完成开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完成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等工作。各单位、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7月6日-2016年10月31日)。2016年7月底前,完成“三个清单”编制;8月底前,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巡查、专项资金、责任追究、“地位一体”监管等工作制度和监测目录的制定;9月底前,完成40%以上企业“六化”达标检查合格、标准化达标;50%以上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责任保险;80%以上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合格。10月底前,完成50%以上企业“六化”对标检查合格、标准化达标;60%以上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或参加安全责任保险;90%以上企业“三类人员”培训合格;各负有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的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数据要与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安监局)对接。

(三)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30日)。对照通知重点内容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在此基础上,推广一批典型示范企业,总结一批典型经验做法,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企业。

(四)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各单位、企业在自查的基础上,局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是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的重大部署。各单位、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结合本单位、企业实际,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层层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局领导小组将结合效能目标管理组织考核验收,对工作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监管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各单位、企业要将“深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与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标准化建设、专项整治、目标考核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安排、统筹推进,着力构建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要采取定期督导和临时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活动开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将每一个阶段、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深刻认识落实“三大责任”的重要性。各企业要充分运用内部专栏、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引导从业人员遵守操作规程,落实安全措施,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积极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同时,要加强舆论引导和监督,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的宣传力度,在树立先进典型的同时,曝光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等行为。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企业要认真做好活动的信息采编和总结分析工作,将进展情况、经验成效、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等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通过召开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抓典型,树导向,扩大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各单位要将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分别于2016年7月12日和11月25日前上报局业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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