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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16-4968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16年12月12日
标  题: 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安排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安排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平稳健康发展,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石住建发[2016]37号)文件要求,现将2016年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工程安全责任落实,强化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保障工程安全为主线,以提升建筑业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核心,以“打非治违”和施工隐患整治为着力点,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稳步提升。

二、总体目标

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建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及死亡人数控制在平罗县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范围内。大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政府投资的重点建设工程和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达到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要求,以此推动全县建筑施工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发展。

三、主要任务、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建设

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等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农民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月”等活动,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宣传标语、板报墙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和“八大专项治理”精神,宣传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以及必要的安全知识,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同时对近年来全区发生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进行全面通报,通过事故通报增强安全意识,达到警示警醒作用。

(二)转变安全监督方式,创新监督管理模式和方法

强化体制机制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市场与现场联动、技术服务与管理并重。采取“四不两直”监督方式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监管,将以查实体防护为主转向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安全行为与工程实体安全工作。

1、2016年所有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监督机构将按要求制定《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附件1),明确监督内容、监督频次和监督要求,建设、施工单位要按照安全监督计划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并及时联系监督机构现场检查验收,项目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凡发现不落实主体责任的,直接记录不良行为、扣除相应分值,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形成安全隐患整改报告,经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监督机构进行查验,经查验符合要求的,监督机构向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发放《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附件2)。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逾期不整改的,监督机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或直接记录不良行为并扣除相应分值。

3、工程项目因天气或其他原因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中止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中止施工的时间、原因、在施部位及安全保障措施等资料,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附件3),工程项目中止施工期间监督机构不实施施工监督。中止施工的工程项目恢复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恢复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建设、监理、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复工条件验收报告后,经查验符合复工条件的下发《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附件4),对工程项目恢复实施施工安全监督。

4、工程项目完工办理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监督机构申请办理终止安全监督手续,并提交经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确认的工程施工结束证明,施工单位应当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审核的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监督机构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向建设单位发放《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附件5),同时终止对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监督。

(三)加强建筑市场管理,规范参建各方行为

继续加大对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建筑市场动态核查,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强化管理,以施工许可为抓手,严格项目和企业的安全条件准入。实施对责任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违法违规约谈警示教育制度,加大项目负责人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强化施工、监理企业执业人员资格动态监管,督促履职尽责,信守承诺。凡存在违法分包、转包、出借资质、挂靠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宁建(建)发[2014]90号)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清出平罗县建筑市场。

(四)重点督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根据自治区住建厅有关要求落实对企业及人员的量化考核机制,将项目的合同承诺和信用等级挂钩,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为载体,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检测等与建筑施工安全息息相关的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事故频发、现场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问题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和处罚力度,发现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住建厅暂扣或吊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日常管理中,进一步加大企业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到岗履职管理,严格按照招投标备案名单人员进行检查落实。

2、充分发挥监理在工程建设现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真正以“第三方”的角色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加大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承诺和法定职责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是否设立监理机构、能否满足监理工作需要、总监和监理人员能否到岗履职、能否及时发现督促施工企业消除安全隐患,打击监理机构一证多挂、人员不到岗履职和现场人员不履职等行为。进一步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督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管理人员、执业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及现场履职尽责情况。

(五)继续开展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及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总结以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重点抓好模板支撑、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隐患排查自查自纠自报工作责任,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限期整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明确禁止使用或超期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清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管,落实消防管理制度,加大消防知识宣传,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在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全县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监督执法检查。全年不少于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确保各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四落实”,坚决遏制因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建筑深基坑坍塌造成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高标准、严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工地管理

全面推行标化工地管理,积极开展评选区、市、县标准化示范工程活动,提高标准化工地评审标准,鼓励企业标准化创新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争创精品工程。2016年,所有在建工程必须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凡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无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不到岗不履职、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存在应付现象的工程和在全县检查中被通报的工程,一律不准评标准化工地。

(七)加强建筑业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信息上报工作,加大不良行为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资质资格的动态监管,依法清理不符合资质资格条件、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严厉查处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及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向住建厅上报我县各建筑施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情况,增大企业和个人社会失信成本,积极支持鼓励诚信企业做强做优,为促进我县工程建设水平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八)全面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继续推广农民工“一卡通”,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

结合平安建设工作,推进建筑业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建立劳务用工实名制、劳务用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继续推广农民工“一卡通”管理,将企业欠薪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评价机制,依法打击恶意欠薪和非法讨薪行为。2016年新建和续建工程,必须在劳动监察大队指定的银行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将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开设证明一同提交至监督机构,作为办理施工、复工许可手续的条件之一。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现场安装指纹签到机,对工人进行实名管理,并将工人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和每季度签到情况上报监督机构。

(九)进一步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工作,巩固提高创卫、创城成果

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大门门头要醒目美观,门口必须硬化,料车出入口设置洗车台,料车要配备篷布,严禁将砂石料、砼、泥泞带入街道。施工现场内部道路要进行硬化,现场有良好的排水措施,无积水,防护棚设置要坚固、美观,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有标示,作业区内要做到工完场地清,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施工现场临建设施要符合要求,板房材质要符合防火要求,要有防火阻燃检测报告,施工作业区与办公区及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现场食堂设置要符合卫生要求,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要有健康证。推进绿色施工技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和噪音污染,严厉打击施工扬尘和噪声控制不力的行为,改善人居环境,带动全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

附件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书;

附件2:建设工程恢复施工通知书;

附件3:建设工程中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附件4:建设工程恢复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附件5:建设工程终止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书。

二0一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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