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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政策文件】崇岗镇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
各村委员会:
春季是动物疫病传播流行的高发病季节,为切实做好我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效防止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区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及《平罗县2018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安排》平动疾控字〔201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安排如下:
一、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工作目标
(一)集中免疫:春季集中免疫期间,在全镇范围内对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小反刍兽疫、布病等5种重大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畜禽应免密度达到100%,布病应免密度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犬只要进行连续6个月的驱虫,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和登记,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60%以上,有主犬只登记率达到80%以上。结合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和我镇实际情况,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一类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做好炭疽、牛羊梭菌病、羊痘、羊传染性支原体肺炎、牛病毒性腹泻等因病设防病种的免疫工作。在开展免疫工作同时防疫员要做好猪、牛、羊、禽、犬养殖动态调查登记和动物疫情监测排查工作。
(二)消毒工作:建立养殖场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及时指导监督饲养场(户)、养殖园区建立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做好圈舍及周围环境卫生清扫和定期进行消毒,及时补针,确保不留死角、不发生动物疫情。
(三)疫情监测:动物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疫情监测,预报覆盖面达100%。
二、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工作步骤
(一)3月1日至3月30日为春季集中免疫实施阶段。各村要按照要求全面配合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社开展动物免疫工作。一是对应免畜禽进行程序化免疫,同时做好免疫耳标佩带,对漏防、新补栏的畜禽进行常年补针。二是及时建立健全各类免疫档案,认真填写《动物免疫登记册》和《宁夏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信息登记册》。
各村在完成集中免疫后要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对免疫死角和未完成任务的村队,及时查漏补缺,坚持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头头注射,个个免疫,不留死角。
(二)4月1日至3日为组织检查阶段。由镇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4月中下旬为免疫抗体监测阶段。由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严格按照区市业务部门的要求,对春季动物免疫的质量进行监测。
(四)实行每月10-15日的固定补免日制度。各村统一安排补针,由动物防疫专业合作对新增畜、幼畜、孕畜等按时进行免疫注射。同时做好口蹄疫、禽流感、蓝耳病、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情测报。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为了抓好此项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副镇长任副组长,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卫生院、各包村站所长、各村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畜牧站,王金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动物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打牢防控工作基础。要坚持专人、专事、专责的工作原则,采取镇、村队干部包区域,业务人员包免疫质量的工作责任制,每村安排2名畜禽保定工作人员协助防疫员开展工作,确保春季集中免疫工作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免疫,确保免疫质量。按照“乡镇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动物免疫工作机制和“先规模大户、养殖园区、后散养户”的工作程序,集中免疫时暂缓对幼畜、孕畜、病畜的免疫,补栏畜禽每10-15日补免日由畜牧兽医站组织补防。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动物免疫接种基本操作规程和疫苗注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加强消毒,切断疫源传播。要把消毒工作作为日常防控工作的主要措施。各村要及时开展消毒灭源,做好湖泊、湿地等候鸟栖息地的监测、消毒,切断疫源传播。
(四)做好病死畜无害化处理工作。在免疫过程中发生动物过敏死亡及病死畜,要严格按照县重大动物防疫指挥部及县疾控中心防疫安排要求,对病死畜进行焚烧深埋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丢弃,随意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填表上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四、工作要求
1.为了确保春季防疫工作的落实,镇政府将组成防疫督查小组,对辖区各项动物疫病免疫工作进度、养殖大户的畜禽免疫工作的落实等内容进行适时督察,随时协调处理解决春季防疫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对积极支持与配合防疫工作,并能按时完成任务的村进行奖励,对不能支持与配合防疫工作,不能够按时完成防疫任务的村,按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处罚。
2.动物防疫工作是我镇发展养殖业的前提,是有效预防和控制动物疫病传播的有效途径,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防疫工作,密切配合畜牧技术人员,将防疫工作做扎实,确保按时顺利完成全镇春季动物防疫任务。
3.各村委会要广泛宣传,使养殖户了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上下联动、全力协调配合做好春季动物防疫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考核。
4.镇畜牧站要积极配合县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抗体监测工作,及时完成信息上报工作。
附件:防疫区域人员分配表
平罗县崇岗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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