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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关于开展宝丰镇道路交通秩序百日整治工作的通知
宝政发〔2018〕162号
各村委会、驻镇单位:
为深刻吸取“9.01”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9月11日县委常委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防范职责,强化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检查措施,最大限度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增强各单位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积极预防涉及道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区、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按照预防和整治相结合、重点整治和全面规范相结合,以维护道路交通稳定为目标,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证本镇道路交通安全稳定,促进道路交通事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道路交通工作,切实做好交通秩序百日整治,成立宝丰镇道路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自飞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朱登利 镇党委副书记、宝丰派出所所长
陈永虎 镇纪委书记
成 员:马 磊 镇综治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 佳 镇司法所副所长
夏 娇 镇党政办主任
马小军 镇文化体育中心主任
各村(居)党支部书记
各驻镇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服务中心,由马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时间
2018年9月10日至12月20日。
四、整治内容
1.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打击无证驾驶机动车、摩托车、农用车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宝丰派出所)
2.加强路面执勤执法和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责任单位:宝丰派出所)
3.落实对全镇校车、客运车辆“三危品”检查制度等措施,集中整治低速货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加强源头管理。(责任单位:宝丰派出所、宝丰镇各学校)
4.协助派出所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限期整治。(责任单位:镇综治服务中心)
5.督促各村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本区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镇综治服务中心)
6.继续加强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两站两员”工作实施。(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7.加强机动车及驾驶员摸排,掌握底数情况。每周开展交通安全劝导工作,完善“农安通”交通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8.加强辖区境内通村干道、事故多发点(段)、重点路段和赶集日、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等时段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检查。(责任单位:各村委会)
五、工作要求
1.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职责任务,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各村要加强与派出所、综治服务中心协调联系,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规范“两站两员”工作。
3.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严重交通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平罗县宝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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