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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35/2019-00162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应急局 成文日期: 2019年12月19日
标  题: 关于核销石嘴山市慧宁煤炭制品有限公司“10.26”事故的公示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核销石嘴山市慧宁煤炭制品有限公司“10.26”事故的公示

2019年10月26日3时许,位于平罗工业园区的石嘴山市慧宁煤炭制品有限公司1#活化炉在烘炉升温复产过程中,一名作业人员在活化炉炉顶加料时突发死亡。

因事发死因复杂,系一氧化碳中毒还是突发疾病死亡,无法准确定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平罗县应急局按24小时初报时限先行填报了事故。

随后调查中,公安机关法医尸表检验死者无致命外伤,死因需尸体解剖鉴定,由于死者家属强烈反对,无法尸检。为了查明死因,平罗县应急局聘请了公共卫生、急诊急救和活性炭生产相关资深专家对事故死者死因进行了论证分析,通过对事发现场一氧化碳检测值、接触时间和死者照片面色等信息综合科学论证分析,专家一致认为“死者系一氧化碳中毒可能性不大,考虑为心源性猝死的可能性大,不排除基础性疾病突发致死可能。”后经事故调查组案审,认定该起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不应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项、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该起事故予以统计核销。

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意见的,请来电、来信或到平罗县应急管理局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予以核销。

联系电话:0952-6095360  联系地址:平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邮编753400)

平罗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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