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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月” 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
根据平罗县安委办《2019年全县“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方案》(平安委办发〔2019〕32号)文件要求,结合园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区市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园区各行业、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实现园区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工作的领导,园区管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园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指导工作。组长由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园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以各局局长、副局长和各企业安环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园区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范建军同志兼任,工会负责做好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并协同园区安监局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系列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及主题。
2019年6月1日至30日在园区内统一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的生产月活动。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园区各经营单位要在6月1日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部署任务,明确活动目标、要求,借助电视、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等发布信息,宣传活动启动情况,营造广大职工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
2.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活动。一是各企业要组织进行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以及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目标任务等内容。二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要向本企业职工讲一堂“安全生产公开课”,主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知识技能,并召开座谈会,查找安全管理制度、设备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上午9时全县“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将在平罗县七一广场召开,园区管委会将与全县有关单位共同联动,在七一广场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
4.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科普宣传活动。一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企业职工,以危化品安全事故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案说法等方式分析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起到警醒、普法守法的目的。二是各企业要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条幅,滚动宣传安全知识,张贴安全警示等增强职工安全意识。三是园区管委会将组织各企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宣传普及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以此来推动企业职工熟悉行业标准、掌握技能、维护权益。
5.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自救互救演练。演练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实战化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提升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6.继续抓好隐患排查工作。园区管委会将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紧盯重点部位,全力补齐短板。深入化工、冶金、活性炭、碳素等钢结构外围施工企业,严厉打击无施工资质、无高空作业证等施工作业行为。加大钢结构高空作业及新建项目安全监管力度,打击停工一批非法违法施工单位,调查处理一批违法发包工程企业,着力规范园区钢结构施工作业活动,确保高空作业施工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配合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普法与安全生产管理一起抓,形成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方案,压实责任,抓好督促落实。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成效。各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与阶段性重点工作、其他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聚焦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做好人力、物力和经费等保障,把“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确保活动有力有效开展。
(三)强化宣传,推动责任落实。各企业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工具作用,丰富宣传渠道、宣传形式,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宣传报道。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警醒,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三必须”的落实。
请园区各企业及时报送开展重大活动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及过程资料(包括活动简报、集中宣传图片及应急演练资料等)分别于2019年6月10日前和7月10日前报园区安监局或工会办公室,纸质材料盖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安监局联系人:张金德,电话:0952-6029916
邮箱:plzjd1409@163.com。
总工会联系人:姚 婷,电话:0952-6583121
邮箱:574131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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