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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康湖水岸“8.21”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19年8月21日上午11时许,在平罗康湖水岸建筑工地内发生一了起高处坠落事故,死亡1人。现将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2019年08月21日上午11点左右,平罗县康湖水岸50#住宅楼项目,1名建筑工人在六楼室内支设模板时,为了方便施工从室内钻到室外脚手架上进行模板支设作业,不慎从六楼掉至首层硬防护上,现场管理人员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经120急救人员现场确认,伤者无生命体征,宣告死亡,死亡时间8月21日上午11时15分。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死者余军安全意识淡薄,违章作业,未严格落实高处作业操作规程,从事高处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带。
(二)间接原因
1.作业现场安全监管不到位。施工单位在实施高处作业时,未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因房屋造型问题使搭设的脚手架架体与墙体之间的间距超标,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对监理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在整改的同时未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教育,致使木工作业人员在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的情况下,进入隐患部位进行作业,导致此次事故发生。
2.安全监理不到位。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未认真落实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执行力度不足,虽然在发现安全隐患时下发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但是没有及时监督施工单位对隐患部位整改完善,造成事故的发生。
三、处理情况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意识,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等,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相关结论,我局已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现对事故责任单位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平罗县康湖水岸50#住宅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予以全县通报批评,依据《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各扣除企业诚信分500分。
(二)对平罗县康湖水岸50#住宅楼项目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贾勇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令该项目经理贾勇停止执业六个月,根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对项目经理贾勇扣除个人诚信分值12分、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全员田宁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项目安全员田宁停止执业六个月,根据《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四大员”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中宁夏建筑施工项目安全员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第一条对该项目安全员田宁扣除个人诚信分值12分、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叶陆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之规定给予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叶陆生停止执业六个月处罚。根据《宁夏建筑施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管理规定(试行)》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该项目总监叶陆生扣除个人诚信分值12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事故责任查处。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健全“隐患自除,问题自纠,责任自负”的内部自我约束机制,发挥企业主体管控效能,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应急管理局、住建局依法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尤其要强化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罚,通过严厉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坚决防止再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建筑施工生产安全形势平稳。
(二)强化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建筑企业要牢牢坚守安全生产这条“高压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企业、项目自查自纠,对检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举一反三,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单位要落实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安全源头管控,及时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监理企业要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监督指导施工企业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直接责任,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查漏补缺,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坚决遏制全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建设项目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细化管理职责,有效确保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使用。坚决贯彻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现场安全隐患排查要做到“有记录、有措施、有回复”形成闭环管理。强化工程项目危大分项管理,严格把控悬挑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论证、交底、实施、验收、监督环节,扎实做好危大工程施工安全管控工作。
(四)抓实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直接责任。各参建单位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严格落实建设工程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必须监督施工和监理企业落实中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安全生产意识不放松、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不松懈、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含糊。施工现场项目经理要切实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履行施工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要积极落实监理责任,严把现场巡视、旁站环节,督促施工单位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技术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落实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的日常监督与管理工作,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严格控制现场安全生产标准。
(五)加强宣传培训,强化警示教育。各企业要深度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安全生产知识普及,确保企业班班受警示,人人受教育,切实提高广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
(六)扎实做好汛期、高温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汛期及灾害性天气期间建筑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加强对施工现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全面进行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安全管理,要及时做好高温天气施工现场的防暑降温和防汛工作。针对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施工现场设置足够的饮水点,并配置相应防暑用品,防止中暑,同时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中暑急救知识的培训,确保高温期间的施工安全。同时各企业要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适当调整高温期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确保从业人员身心健康。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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