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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64/2020-00028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灵沙乡 成文日期: 2020年04月13日
标  题: 关于调整灵沙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灵政发〔2020〕66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调整灵沙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灵政发〔2020〕66号

各村、各站所、各驻乡单位:

为抓好我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和领导,在2019年良好发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向前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灵沙乡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长:杨自飞(政府长)

副组长:马学荣(党委副书记)

王爱林(宝丰派出所教导员)

员:王  婷(乡综治中心副主任)

      田泽宁(乡综治中心专干)

      马汉荣(国土所长)

      王立新(乡农业中心主任)

      何俊强(何家村党支部书记)

      何志国(先锋村村主任)

      丁少伟(西灵村党支部书记)

      董学忠(光明村党支部书记)

      马占虎(胜利村党支部书记)

      王少元(统一村党支部书记)

      岳保祥(东润村党支部书记)

      李国民(田家村党支部书记)

      李少先(富贵村党支部书记)

      吴建国 (东灵村党支部书记)

      王会林 (灵沙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服务中心,由马学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消防安全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领导小组制度

(一)灵沙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主持,会议议题由主持人确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认为有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由各村、各站所及驻乡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办公室配备消防安全监管人员一名,各村、市场确定一名负责人担任联员;联络员会议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主要是通报灵沙乡消防安全形势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以灵沙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名义进行的消防安全大排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根据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各村、各站所派人参加。

、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领导小组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查分析本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消防安全中的重要问题;制定消防安全方案;对全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整治措施;整合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参加召开的消防安全会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乡综治服务中心:配合派出所,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负责专项工作的督查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及时研究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各企业单位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情况。

(二)宝丰派出所:对我辖区消防安全负有第一监管责任,对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一是要对辖区内企业、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等以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查处;二是工作要重心下沉,关口前移,将警力铺设到第一线,严查消防违规行为。三是完善消防协管中队的规范建设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建立完善消防措施;四是要对各种危险区域醒目处制作和悬挂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语牌。

(三)各村:各村联系领导对村域消防安全负领导责任,各村(含包村干部)对辖区消防安全负“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责任,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开展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对不能整治的隐患,要及时向安监报告;三是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并将排查情况报安监站建档立卡;四是积极配合参与处理消防工作。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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