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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伏镇关于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姚政发〔2020〕211号
2020年“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行业(领域)和属地检查、综合督查、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
二、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自即日起至10月1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活动。
(二)属地检查(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查清除隐患,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综合督查(9月21日至10月10日)。由镇社会事业管理办公室联合姚伏派出所、姚伏交警队、姚伏供电管理所、姚伏市场监督管理所、沙湖派出所、沙湖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抽查。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检查范围:全镇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企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二)检查重点内容: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生产经营企业、液化气储气站及销售点、加油站、农贸市场、超市、学校、草场、养殖场、宗教活动场所、餐厅、食品小作坊、池塘、鱼塘、湖泊、西红柿收购点、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和重点监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行业领域。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节日期间尤其是小长假期间,广大群众外出机率增多,因此节日期间是道路交通运输的高峰期,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段。各村(居)要做好宣传,加强村(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及防范意识,派出所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节日期间人流、车流、物流及路面巡查;对超载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非法载人等频发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设防布控,严厉查处。治理“三超”行车、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大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的设牌设障力度,完善安全防护和警示标志。镇水利站、水管所及各村(居)要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防汛责任人和有关防汛人员职责、落实各类水库、淤地坝等防洪重点区域、重要部位防洪责任。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加强对恶劣天气的预报预警。“中秋、国庆”期间人员密集宗教活动场所,对宗教场所重点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2.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安全监管。各村(居)、驻镇各单位要全面排查管理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情况,全面排查治理风险隐患。一是全面排查企业使用氧气瓶、电石等危化品企业情况,督促企业落实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各项安全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严禁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确保有关冷却喷淋、监测报警、消防系统等装置设施完好有效,加强暑期汛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完善应急预案并强化演练,确保安全。二是全面排查各企业单位内存储、使用危化品的情况,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摸排台账、危险化学品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台账、风险管控档案。对摸排出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治理,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落实,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管控和治理。三是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含有硝酸铵、硝酸胍、氯酸钠、氯酸钾、液氨以及硝酸铵复混肥(硝酸铵含量超过50%)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企业单位为重点抽查检查对象,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做好电气火灾、电动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和火灾隐患整治,重点解决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疏散问题,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按照分级、分工负责的原则,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生产经营单位的防火工作,开展以农贸市场、卫生院、学校、超市、饭店、小作坊、宾馆、住宅小区、网吧、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梳理排查火灾隐患,积极落实整改。一是对防火设施不健全、不具备防火安全条件和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防火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二是对农村柴草连户堆放、无消防设施、消防通道不畅等问题认真进行排查整治,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三是对全镇范围内电动车流通、停放、充电等环节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电动车违规生产、违规流通、违规停放、违规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
4.做好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一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对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进出货台账、食品保质期、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和经营许可证等进行详细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宾馆、饭店、小作坊和集贸市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样监测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二是检查各类加油站、液化气销售点各项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彻底清理报废和超期未检液化气,强化企业危险化学品容器和起重设备安全检查,严格查处违法充装点。
5.做好养老机构及校园领域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消防、用电、饮食、接送车辆等方面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各类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6.做好农机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组织各村(居)人员进行专门排查整治,建立隐患治理台账。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推进农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向纵深发展,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7.开展垃圾、沙石、渣土等堆放场所安全监管。对全镇垃圾、沙石、渣土、粉煤灰等堆场及施工临时堆土和建筑工地挡土墙,尤其是居民住宅区、村庄、学校、交通干道周边及企业内部等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健全和完善堆场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消除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堆场,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堆场依法关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堆放场所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建立完善堆场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提高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对当前和“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防范措施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事故隐患整治等情况,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扎实推进当前和“中秋、国庆”期间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加强值班,掌握动态。必须实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工作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及时处理各类安全问题。要建立健全节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的预测预警机制,制订和完善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预案,做到有备无患,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启动,有效救援,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实行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向镇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对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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