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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1/2021-0007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住建局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1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2021年平罗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2021年平罗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按照《平罗县安委办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平安委办发〔2021〕13号)要求,现将《2021年平罗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局属各单位分别于6月11日、12月1日前报送半年和全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平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10日

2021年平罗县住建局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县的决策部署,坚持“两个至上”,立足“两个大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坚定不移走安全发展道路,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四五”开好局、庆祝建党100周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继续建设美丽新宁夏提供坚强的安全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一)科学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对标国家“十四五”规划宏伟蓝图,对标人民群众新期待,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的时代要求,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教育,制定专门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班子理论中心组学习。同时结合住建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培训,推动各施工、燃气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安全生产贯穿设计建设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等活动全过程,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底线红线。

(二)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继续印制发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摘编》,开展学习宣讲“五进”活动,扩大覆盖范围。在县属媒体和各部门网站、新媒体开设的专题专栏上,加大宣传力度,交流学习体会,强化学习效果,推动各企业持续深入学、系统学、跟进学,形成浓厚的学习宣贯氛围。

(三)高质量编制应急管理等“十四五”规划。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应急管理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应急救援消防站建设、宣传教育培训等七个项目为抓手,以风险防控体系、基础能力体系、科技信息体系等应急管理“八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任务,结合我局实际,推进城市排洪防涝、地震地质灾害等行业领域专项“十四五”规划启动实施。

二、强化担当作为,层层压实责任

(四)强化党政领导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及我县实施细则,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定期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把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落实年度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情况、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及个人述职内容,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落在实处。

(五)压实监管责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并严格落实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职责,杜绝对职责交叉环节的推诿扯皮。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综合运用督查协调、明查暗访、通报约谈、考核巡查、警示曝光等手段,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形成安全生产工作合力。

(六)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事故整改措施评估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充分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域行刑衔接,在城乡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公开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关键少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完成县委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三、实施系统治理,继续引深三大行动

(七)继续引深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清单要求,抓好2021年任务落实,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用好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专家指导服务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强化问题整改、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建章立制,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城市建设领域专项2021集中攻坚阶段任务全面完成。

(八)继续引深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认真落实《平罗县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方案》,积极学习借鉴外省市先进创建经验,将创建工作有机融入到全县市域治理工作中,对照评价办法,围绕科技、管理、文化三个维度,以规划标准为引领,以风险防控为基础,以设施建设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主线,谋划储备一批公共安全领域补短板的项目,治理一批公共领域突出问题和隐患,打造一批公共安全文化品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格局,不断完善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全面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

四、坚持精准治理,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九)推进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全县所有公共建筑设施开展全方位安全“体检”,深入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为酒店、饭店、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行为,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彻底清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全覆盖、隐患全清零、监管常态化、衔接无缝隙。强化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房屋、市政等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起重机械专项排查整治,坚决遏制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无证上岗等问题。

(十)推进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全面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加强老旧小区治理督办。严肃整治高层建筑电器火灾隐患,以及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

(十一)推进城镇燃气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排查天然气门站、加气站等场所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地下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

(十二)加强重点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历年事故发生规律、季节特点等安全条件,及时分析研判重点时段安全风险,落实管控责任和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单位、站室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检查,确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落细。

五、夯实基层基础,促进本质安全

(十三)推进安全标准化达标升级。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按照确定的创建目标有序推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程序和激励奖惩措施,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十四)持续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加快完成我县安责险改革,完善各项配套措施,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印发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投保安责险规定。督促保险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十五)强化风险源头管理。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重大工程项目严格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加快城市地下老旧管网改造。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十六)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规范监管行为,各单位做好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分解责任到岗、到人,明确行业领域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主体,防止多层多头重复执法、层层下放转移执法责任,坚决摒弃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的现象。紧盯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针对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范围的行业领域,相关部门要“主动向前延伸一步”,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形成安全生产联合监管执法机制,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对发现的突出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暗访暗查、约谈曝光、专家会诊、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整改。发挥群众举报和安全生产“黑名单”作用,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违法单位信息。

六、完善应急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十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健全完善全县应急预案体系。精心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各单位至少每2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要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情况进行抽查。

(十八)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建强城市防洪排涝、地震和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鼓励对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优化,加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区域骨干队伍,形成“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体系。

七、强化安全支撑,增强保障能力

(十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制定并落实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栏目,巩固现有专栏宣传效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防灾减灾宣传周、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定期开展主题活动,扩大知晓范围,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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