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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措施,保障和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搞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4)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推进新农村信息化建设,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5)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
(6)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和改进镇党委、政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领导和指导,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加强社区管理,强化第三产业的培育发展,为农民和流动人员提供优质服务,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8)承办县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
灵沙乡人民政府共有编制数35个,其中行政编制21个,事业编制14个;设书记1人、乡长1人、人大主席1人、副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组织委员1人、武装部长1人、副乡长3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人数20人,事业人数9人。较2016年增加1人,主要是:行政调入2人,调出2人,新增1名事业编。
灵沙乡人民政府内设机构13个,其中包括:党政办、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文化站、农业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民政所、畜牧站、水利站、林业与村镇管理、司法所、国土所。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43300元,支出总计1233910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892700元,下降12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小城镇项15837183元,导致财政拨款资金金额较大;支出总计减少6123900元,下降49.63%。主要原因是2017年小城镇项目全面开工,工程进度慢,故资金支付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16433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643300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2339100元,其中:基本支出5260000元,占42.63%;项目支出7079100元,占57.37%。;经营支出0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1643300元,支出总计12339100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892700元,下降127.91%,主要原因是:2016年新增小城镇项目15837184元,导致财政拨款资金金额较大;支出总计减少6123900元,下降49.63%。主要原因是2017年小城镇项目全面开工,工程进度慢,故资金支付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9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23900元,下降49.63%。主要原因是:2017年小城镇项目全面开工,工程进度慢,故资金支付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339100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27800元,占47.2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6900元,占1.5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2200元,占3.18%;城乡社区支出978600.00元,占7.93%;农林水(类)支出4616500元,占37.41%;住房保障(类)支出337000元,占2.7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43300元,支出决算为12339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农林水支出大;二是城乡社区支出大。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60000元,其中:人员经费4327800元,公用经费93220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6606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减少170868元,降低4.9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2017年干部工资进行调整,工资福利相应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92601.91元,增长5.55%。
2.商品和服务支出8135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减少567851元,降低69.80%,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压缩为上一年度商品支出的5%,所以支出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6301元,增长11.87%。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672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271287元,降低40.6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386702.52元,减少137.86%。
4.其他资本性支出118800元,较2017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压缩办公费,项目工程设计费、监理费等从资本性支出列支。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2710248.44元,减少100.9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总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1394.42元,支出决算为30700元,完成预算的59.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700元,完成预算的59.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单位没有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加之公车改革政策推行,车辆持有数和上年相比减少1辆,车辆使用频率下降,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较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294.42元,增长4.67%,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持平,主要是严格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因公出国(境)费持平,2017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348.58元,下降23.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车辆持有数和上年相比减少1辆,车辆使用频率下降,致使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700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2017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7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700元,主要用于车辆油费、车辆维修保养和保险费用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人。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活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和2016年决算数持平。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备注:此数据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3500元,比2016年增加86301元,增长了11.87%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取暖改革,电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7年,平罗县灵沙乡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房屋面积2899951.43平方米,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乡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乡未开展部门决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3.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乡未开展以财政部门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4.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乡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和管理活动的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政府办公厅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费、江苏公报办刊经费等。
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如:金融业务管理费等。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事事务支出(项):指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如:“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专项资金等。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如:“三证合一”信息系统建设经费等。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如:其他农业重点项目研究等。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四、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十五、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的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六、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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