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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据国家、区、市、县关于煤炭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提出煤炭集中区发展目标和措施,制定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煤炭集中区详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类煤炭加工销售企业进入煤炭集中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搞好跟踪服务。
(4)负责指导煤炭集中区内的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公益事业和其它各项事业。
(5)负责煤炭集中区经济社会统计工作。
(6)积极开展煤炭集中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及入住企业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服务等工作。
(7)负责煤炭集中区内的环境卫生整治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服务工作。
(8)协助税务部门做好煤炭集中区内企业税收征收工作。
(9)承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平罗县煤炭集中区强化服务,实行领导、部(室)包抓企业责任制,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生产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每月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截至12月底,13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8.42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63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22亿元。实现国、地税收约1.62亿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本级预算,下设无二级单位。单位机构编制人数13人,年末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员11人,退休1人。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 8649655.07 元,支出总计 8007948.77 元。与上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329903.79元。下降27.80 %,支出总计减少 3971610.09 元,下降 33.15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少,节约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 8649655.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8649655.07 元,占 100 %;上级补助收入 0元,占 0 %;事业收入 0元,占 0 %;经营收入 0 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元,占 0 %;其他收入 0 元,占 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 8007948.77 元,其中:基本支出 6799655.07元,占 84.91 %;项目支出 1208293.7 元,占 15.09 %;上缴上级支出 0 元,占 0 %;经营支出 0 元,占 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元,占 0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8649655.07 元,支出总计 8007948.77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329903.79 元,下降27.80 %,支出总计减少3971610.09 元,下降 33.15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少,节约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007948.77 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3971610.09 元,下降 33.15 %,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较少,节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007948.77 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5365.32元,占27.42%;教育(类)支出 0 元,占 0 %;科学技术(类)支出 0 元,占 0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 元,占 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963.17元,占1.47%;农林水(类)支出 0 元,占 0 %;节能环保(类)支出108293.7元,占1.35 %;城乡社区(类)支出5412509.04元,占67.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5984.67元,占5.74%:住房保障(类)支出127832.87元,占1.6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588512.14 元,支出决算为 8007948.7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54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年初预算为 850826.39元,支出决算为 2055365.3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41.57%。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年初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 1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 130614.17元,支出决算为114963.1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8.02 %。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0元,支出决算为3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52245.67 元,支出决算为 45984.67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1.54 %。
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5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7.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其他污染减排(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58293.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 5412509.04 元,支出决算为 5412509.0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84584.87 元,支出决算为 84584.8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 57732 元,支出决算为 4324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4.91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6799655.07 元,其中:人员经费 1248641.63 元,公用经费 138504.4 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 1245641.63 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90643.64 元,增长 30.43 %;主要原因是2018年10月新招录3人以及工资上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6980.15元,下降 11.82%。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38504.4 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16674.58 元,增长 13.69 %;主要原因是环保及安全生产检查需要资料备案使得办公经费增加。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4213.9 元,增长 46.89 %。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00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3000 元,增长 0 %;主要原因是2018年7月有一人退休。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96634.68 元,下降 98.50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调整分类科目编码。
4.其他资本性支出0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 元,增长 0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900 元,支出决算为 29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与上年相比,减少50 元,下降 1.6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占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占 0 %;公务接待费支出占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 0 元,下降 0 %。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 0 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 0 元,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比上年减少 0 元,下降 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0 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购置数 0 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 2900 元,支出决算为 290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比上年减少 50 元,下降1.69 %。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相同。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2900 元,主要用于接待投资商及安全生产专家。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 元。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 11 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 73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 0 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 0 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元,本年收入 0 元,本年支出 0 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 0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元,支出决算总额 0 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房屋面积 0 平方米,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0 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平罗县煤炭集中区服务中心属于一级预算事业单位,没有安排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政府部门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6.教育(类)教师进修及干部继续教育支出:指党校用于机构运转、招聘师资、举办各类培训班的支出等。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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