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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公开
平罗县调整2025年财政收支预算公开
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财政收入预算为63162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99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为11058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202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为631628万元。为确保财政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实现收支平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对平罗县2025年县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现就调整方案予以公开。
一、预算调整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第六十七条 “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一)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的;”的规定,需要对2025年县级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收入调整
将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批准的2025年县级财政收入预算631628万元调整为666988万元,2025年第七次调增35360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调增35360万元。
三、支出调整
因收入预算调整,2025年县级财政支出预算调整为666988万元其中,本次调增353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增35360万元。
四、调整后的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以上预算调整后,2025年度县本级财政收入预算为666988万元,其中: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为6995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为145945万元。2025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预算为666988万元。
平罗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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