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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
崇党发〔2020〕42号
煤炭集中区党总支、各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实施村级党组织服务能力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平党办发〔2017〕71号)要求,结合全镇党建工作实际和包村工作安排,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向各级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镇党委按照“政治素质好、党建业务熟、协调能力强、工作热情高、作风纪律优”标准从镇机关选派11名党员干部(含表现优秀的预备党员,名单见附件)到煤炭集中区党总支、各支部担任党建指导员,实现各级党组织选派全覆盖。党建指导员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动态调整。
二、工作职责
党建指导员在镇党委领导下,指导煤炭集中区党总支、各支部开展基层党建工作,重点履行好四个方面的职责任务。
1.指导党建工作。抓好党组织建设,指导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落实党内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开展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远程教育学习、党费收缴等,并帮助指导建立工作台账。指导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规范重大事项议事决策,及时更新村级公示栏。指导培养党务工作者,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
2.宣传政策法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学习中央、区市县关于加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指导各级党组织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工作,每年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1次,确保各级党组织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3.收集社情民意。每月听取所指导的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掌握了解班子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定期与党员、群众开展谈心,深入村队、企业进行调研,及时将了解到的情况和问题向上级组织汇报,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4.调解矛盾纠纷。及时发现并积极解决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通过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调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指导摸清村(社区)、企业生活困难党员、群众底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帮助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基层一线。
三、教育管理
选派党建指导员工作由镇党委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为切实加强党建指导员教育管理,建立以下三项工作制度:
1.学习培训制度。选派的党建指导员按照例会学习制度要求积极参加集中学习,并主动开展党建理论自学,强化理论素养,镇党委结合党员冬季轮训等工作做好党建指导员集中培训,帮助提升工作水平。
2.到岗考勤制度。党建指导员每周至少利用1天时间到所指导党组织,指导和督促落实党建任务,参加组织生活,并及时检查会议记录和相关台账资料,确保镇党委每月布置的基层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负责记录党建指导员到岗情况。
3.定期调度制度。镇党委结合例会学习、季度督查考评,每月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基层党建工作汇报座谈会,听取党建指导员履职情况和各级党组织书记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任务。
四、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重要意义,全力支持党建指导员工作,确保党建指导员下得去、干得好,努力提升各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2.加强管理考核。镇党委将采取实地调研、个别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对党建指导员到所指导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履职情况作为党建指导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开展慢散拖的,镇党委将进行约谈。
附件:崇岗镇选派党建指导员信息登记表
中共平罗县崇岗镇委员会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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