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罗县头闸镇关于印发《头闸镇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头政发〔2022〕26号
现将《头闸镇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头闸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头闸镇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效治理“白色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农业高质量绿色可持续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通过实施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建立以加工企业为核心、回收网点为纽带、机械化回收和人工捡拾相结合为支撑的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农田废旧地膜变废为宝,确保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村庄、道路无飘挂残膜,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覆膜与回收挂钩、回收与利用兼顾。从地膜的使用、回收和再利用等环节入手,建立镇、村、队三级联动机制,协调、组织、实施农用残膜回收工作。
(二)坚持试点带动、示范引领。以项目核心示范点带动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加大对残膜回收利用各个环节的财政补贴力度,充分调动群众、企业对废旧残膜回收和再利用的积极性,逐步建立残膜回收利用长效运行机制。
(三)坚持“谁覆膜,谁回收”原则。各村要对覆膜农户的覆膜面积进行登记造册。在残膜回收期间,积极组织各组户按照“谁覆膜,谁回收”原则,组织覆膜农户进行残膜捡拾收集,并做好残膜回收台账记录。
(四)坚持“三个统一”原则。在农田覆膜阶段,鼓励农户统一使用0.01-0.012mm厚度的地膜。在残膜回收阶段,统一回收标准和补助标准,确保残膜回收质量符合加工利用要求。
三、目标与要求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镇计划农膜覆盖面积1650亩,预计回收农用残膜11.55吨(具体任务见附表)。健全残膜回收利用有效模式,完善农用残膜回收网络,形成可持续运行的区域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模式和机制,确保覆膜区域农田残膜应收尽收,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88%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坚持人工回收为主,机械回收为辅原则,全力做到农用残膜应收尽收,防止田间地头出现随意焚烧、填埋等二次污染。
2.对于符合再回收利用标准的地膜,送至加工企业进行回收加工再利用。对于不符合再利用标准的地膜,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各村做好残膜回收的称重和台账记录工作。
四、资金来源和补助标准
(一)资金来源
利用县级配资金用于残膜回收利用补助。
(二)补助标准
农用残膜补助标准为2元/公斤(其中,农户捡拾补助1.3元/公斤,回收网点收购补助0.4元/公斤,加工企业造粒补助0.3元/公斤)。(各村农用残膜回收任务见附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各村要推广应用,讲解农用残膜污染的危害性和回收再利用的意义,因地制宜推广应用,适时揭膜(覆膜)技术和机械拾膜技术,宣传农用残膜专项资金扶持政策,营造农用残膜回收利用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主体。根据分配任务,由镇政府确定农用残膜回收网点,签订回收处理协议,明确回收任务、回收区域、回收模式、回收时间、回收质量、补贴标准、考核验收和加工利用等内容。
(三)组织回收。农用残膜回收网点负责做好与镇政府、村委会及覆膜大户签订回收合同,按时完成回收任务,保证回收质量。
各村负责做好回收网点回收环节、数量和质量,认真填写《农用残膜回收记录表》,经实施对象签字确认,将每天回收进度统计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验收交付。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督查、协调镇政府将农用残膜交付生产加工企业,由县农业农村局、镇政府、回收网点和生产加工企业四方负责填写《农用残膜回收交付记录表》,并签订验收交付确认单,回收交付记录表在镇政府公示7天无异议后审核盖章将记录表和公示照片报镇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确认,没有在乡镇进行公示的一律不予认定。
(五)资金兑付。项目验收结束后,以验收交付确认单为依据,并在平罗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镇政府所有项目资料收集齐全报经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合格后,经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人审签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给镇政府,镇政府在收到项目补助资金后在10日内依据公示的资金兑付表将资金兑付回收网点及农户,生产加工企业的资金支付等回收的残膜加工完毕后,及时支付相应的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头闸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王会文同志负责项目日常管理、督查、资料审核留存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责任制,主动接受财政、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监督。
(三)强化档案管理。将项目实施流程、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对享受补助的农用残膜回收处理网点和补助金额进行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监督检查。镇农业服务中心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发现不符合项目的情况要及时通知整改。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为项目实施提供组织保障,同时,对出现的投诉问题及时调查解决,杜绝矛盾纠纷的发生。
附件:1.头闸镇2022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任务分配表
2.头闸镇覆膜面积统计表一
3.头闸镇覆膜面积统计表二
4.头闸镇2022年地膜覆盖作物品种面积统计汇总表
5.头闸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记录表
6.头闸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汇总表
7.头闸镇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资料明细表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