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三举措”奏响宪法学习宣传“大合唱”

时间:2018-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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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在全县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平罗县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周密实施,落实普法责任,“三举措”奏响宪法学习宣传“大合唱”。

  一是坚持宪法学习宣传与“法律进”相融合。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等开展宪法知识讲座50余场次。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健全宪法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党委(党组)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及干部职工会等平台,广泛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采取“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宪法权威”主题班会、“争做宪法宣传员”手抄报等形式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100余场次。

  二是坚持宪法学习宣传与普法责任相融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县妇联开展“建设法治平罗·巾帼在行动”等法治培训讲座10余场,有效增强全县妇女干部群众宪法意识;县住建局大力开展“宪法六进”活动,重点组织学习宣传《宪法》、《城乡规划法》及《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推动宪法进机关、企业;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商户商贩执法检查过程中进行宪法宣传,详细讲解宪法内容。县级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均严格按照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等人员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在全县形成了整体联动的宣传大格局。

  是坚持宪法学习宣传与新媒体推广相融合。创新开展“平罗司法+N+”普法模式,充分运用“平罗司法”两微一端发布宪法宣传集锦10余期,发布宪法专题文章40余篇;各乡镇、各部门微信公众号开辟宪法学习专栏,专题报道学习宪法动态、“面对面”开展宪法知识宣传;政务大厅、汽车站等人流集中地及各乡镇、各部门借助LED显示屏、法治橱窗、法治宣传栏等载体展播宪法标语200余条,悬挂宪法宣传横幅100余幅,全方位、多触角掀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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