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高院出台意见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时间:2020-10-16
来源:宁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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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下午,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举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自治区高院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并解读相关政策。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为先行区建设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自治区高院紧扣自治区党委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发展方式转变、黄河文化发展等39项重点任务,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意见》。《意见》从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职责使命、准确把握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努力争做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的“排头兵”和先行者三方面对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先行区建设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

《意见》提出,要强化司法保护,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从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角度,突出新时代对黄河流域宁夏段生态环境保护,明确通过专门化审判,落实最严保护、预防和惩治并重、损害担责和修复优先三项环境资源审判原则,并从宁夏法院服务保障全区生态安全、助力绿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全区法院服务保障先行区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主要工作举措。

《意见》明确,要精准施策聚力,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以法院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主业为切口,针对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要从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经济结构性改革、依法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切实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助推诚信体系建设等9个方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和司法服务保障措施。

此外,《意见》突出服务保障工作的制度体系建设,围绕服务保障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提出破解的方法、创新的举措,旨在通过建立健全严密的制度体系,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同时,为凝聚建设合力,为先行区建设注入发展动力,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局,《意见》从全流域谋划和推进先行区建设角度出发,突出“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的工作理念,提出打造“智慧法院”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努力消除跨区域执法办案存在的“信息壁垒”,让司法大数据在黄河治理和保护中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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