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社保中心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服务水平
为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基础保障作用,平罗县社保中心紧紧围绕社保为民、社保便民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加强政策宣传、持续增强群众参保意愿,逐步达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项经办规范快捷、信息化程度高、群众满意的高质量要求。
一是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通过线上线下齐抓共促的宣传方式深入宣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要点和经办流程,推动县、乡、村三级送政策进乡村、进社区,面对面为群众讲解经办流程、解答群众疑问,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覆盖面。
二是提升数据精准度。通过加强与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的对接协调,定期做好重点人群数据交互共享,开展数据比对核实,精准建立台账,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动态管理,及时将符合参保代缴条件的低保对象、五保特困人群、易返贫致贫检测对象、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三是推进优化经办服务。通过多方沟通协调不断推进“人社一体化系统”、“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我的宁夏”手机APP服务平台建设,让参保群众不出家门就能办理参保缴费、待遇资格认证、权益记录查询等业务。对因病、因残、年老行动不便等不能进行自助认证的特殊人群开展上门认证服务或视频认证,确保群众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改革工作为抓手,将政务服务清单事项纳入“一网通办”范围,深入开展人社“快办”行动。不断优化“人社公共服务系统”、“我的宁夏”手机APP、“掌上12333”手机APP等平台服务,畅通社保关系转移、参保登记缴费、待遇资格认证等多种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不断推进经办服务能力提升。
四是保障待遇稳步提高。强化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落实按年正常缴费享受政府缴费补贴政策,引导群众主动参保缴费。积极对接财政,适时适度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增加10元,预计全年将增加待遇发放资金3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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