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6次酒后报假警,多次受罚的徐某被拘留!

时间:2026-05-07
来源:平安石嘴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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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报警电话

是守护群众安全的“生命线”

恶意谎报警情会

扰乱公共秩序 

浪费警力资源 

挤占了危急群众宝贵

的救援资源

近日

平罗县的徐某

因故意虚构事实

扰乱公共秩序

被平罗县公安局依法

给予行政拘留10日

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4月20日凌晨,徐某酒后在平罗县城关镇某居民小区东门拨打110报警电话,称其被一名陌生男子人强奸。平罗县公安局城关南街派出所值班民警到达现场核实情况,并经深入调查确定徐某所报警情不实。民警随即依法对其报假警的行为进行调查,通过询问,徐某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还查明自2023年12月底以来,徐某先后6次曾因酒后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谎报警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会扰乱公共秩序、浪费宝贵的警力资源,个人也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故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第七十二条规定,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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