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司法局“五项举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平罗县司法局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坚决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着力开展“五项举措”。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政治责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室负责人、司法所长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利用党组(扩大)会议、干部例会、专题会议进行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进一步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意识,提高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签订承诺,逐级约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边督边改”、线索摸排推进会和警示教育会。
二是“两类”人员管理不放松,做好特殊人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针对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我局采取“全面梳理、动态监管、走访摸排、入矫把关、集中教育、督查检查”的方式开展线索摸排,通过做好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信息录入、走访大排查、日常监管、警示教育、印制宣传材料等方式做好社区服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法治宣传不放松,营造浓厚氛围。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宪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将宣传法律知识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结合起来、将法律服务群众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各类活动。截至目前,已开展各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6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宣传群众4万余人次。
四是纠纷调解不放松,筑牢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身处基层一线的信息资源优势,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线索摸排,切实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道防线。
五是法律服务不放松,深入督导依法履职。建立律师代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履行辩护代理制度,定期督查律师事务所对涉黑涉恶案件的辩护代理情况,畅通沟通渠道,强化辩护律师指导和管理,提高职业律师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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