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政办发〔2018〕90号关于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宣传报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于5月7日起对全县部分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为期1个月的专题宣传报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道时间
5月7日至6月7日。
二、报道方式
在《平罗新闻》中以“政务公开在行动”为专题,对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系列报道。
三、报道内容
大力宣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针对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救灾、市政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财政预决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监管、户籍管理、涉农补贴13个试点领域,围绕信息查阅、目录梳理、平台建设、公开方式、亮点打造等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宣传。
四、具体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精心谋划,充分准备,按照《专题宣传报道安排表》报道次序,提前与县电视台联系,对接具体采访报道时间等事项。
(二)县电视台要做好专题宣传报道工作,并收集整理好宣传报道相关资料,上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联系人:县政务公开办 李 波 6095358 18795221966
县广播电视台 谢明海 6099230 13895129320
附件:专题宣传报道安排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专题宣传报道安排表
(以播出时间为准)
序号 |
报道时间 |
报道单位 |
备 注 |
1 |
5月7日 |
公安局 |
|
2 |
5月9日 |
政务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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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月11日 |
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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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5月14日 |
卫生计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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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5月16日 |
城关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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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5月18日 |
财政局 |
|
7 |
5月21日 |
国土局 |
|
8 |
5月23日 |
渠口乡、高庄乡 |
|
9 |
5月25日 |
市场监管局 |
|
10 |
5月28日 |
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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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5月30日 |
发改科技局 |
|
12 |
6月1日 |
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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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月4日 |
环保局 |
|
14 |
6月6日 |
民政局 |
|
15 |
6月7日 |
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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