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4月份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4月份以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各部门能按照区、市、县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在线监测,4月份全县25个部门、13个乡镇通过县政府信息网共发布政府信息1189条,其中部门发布 841条,乡镇发布348条(具体发布情况见附件)。
1.政府信息上传工作进展较快、上传量大、栏目补充较完整的单位:公安局、民政局、水务局、教体局。
2.政府信息长时间不更新的单位:编办、档案局、司法局。
3.更新量少、更新不及时的单位:商务局、文广局、发改局。
4.政策类文件发布少,存在空白栏目的单位:安监局、城关镇、渠口乡。
5.个别单位校对不认真,信息错别字、错链较多的单位:红崖子乡。
6.屡次通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农牧局、司法局、城关镇、档案局。
(二)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情况
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和13个乡镇按照“六个一”的要求(即:划定一个区域、定制一台查询机、配置一个资料栏、设立一个咨询台、绘制一张服务图、完善一套管理制度)规范打造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情况:
1.查阅点建设完成较好的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城关镇、崇岗镇、黄渠桥镇、头闸镇。
2.查阅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宝丰镇、姚伏镇、通伏乡、红崖子乡。
二、存在的问题
(一)试点工作进展信息报送不及时。有些单位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效率不高。少数单位领导职责不明确、工作人员不到位、主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政务公开队伍业务素质亟待提高。试点宣传等方面推进缓慢,个别单位不重视,存在为难情绪。
(二)政策解读不及时。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21号)要求,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文件下发至今,各单位未按照“三同步”要求,持续跟进政策解读工作。
(三)政务公开发布和更新不及时。部门单位公开栏和网站的内容长期不更新,缺乏动态内容,影响了公开的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是一项国家级试点工作,对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正视存在问题,精心组织,抢抓进度,对照整改通知书要求,抓紧时间进行整改。
(二)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为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要,保障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信息及时更新,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政府公开信息移送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变更后的20个工作日内,向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移送政府公开信息的纸质文件。
(三)加大试点宣传力度。各乡镇、各试点工作部门把握宣传重点,拓展宣传思路,与宣传部、文广局协调组织,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载体作用,加大城区密集区宣传力度,加强乡镇、村居延伸宣传,力求宣传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知晓度。
(四)对标找差补齐短板。要增强工作主动性,按照政务公开栏发布规范,按季度更新内容,提高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照年度考核要求,逐一梳理补缺补差,切实做好考核迎检工作。各查阅点建设完成后,各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查阅点日常工作,保证查阅点正常运行。
附件:1.2018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部门发布信息情况统计表
2.2018年4月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各乡镇发布信息情况统计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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