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财发〔2017〕244号关于印发《平罗县财政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平罗县财政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财政局
2017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财政局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48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170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中央、自治区以及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推进县、乡两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惠民利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为目标,以主动服务、便民快捷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服务思维,加速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打通政府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以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2.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按照建设法治平罗的总体要求,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依法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流程、平台、时限等,提高依法公开工作水平。
3.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把创新突破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创新思维和问题导向,紧扣薄弱环节,聚焦难点热点,创新公开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技术手段,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增强公开实效,真正让基层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
4.坚持标准引领,重点突破。立足实际、高点站位、适度超前,善于借鉴吸收先进地区成功经验,以实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为目标,增强县、乡两级政务公开相关标准要求和制度规范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可评估监督性,加快推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标准化有机融合,争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先进单位。
二、重点任务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要求,各科室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严格精心组织实施,重点抓好以下五大项工作:
(一)梳理公开事项清单
对接自治区财政厅,区、市财政局,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依据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进行全面梳理汇总,以条目形式逐项细化分类,明确事项名称、权力类型和责任部门等内容,形成政务公开事项清单。事项梳理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除法律、政策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事项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力求公开事项全面精准、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二)编制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1.根据政务公开事项清单,对照全面推进“五公开”要求,逐项逐环节梳理,明确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公开方式、公开程度等要素,汇总编制财政局涉及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时进行动态调整。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决策公开要重点落实决策前预公开、决策时会议公开、决策后政策文件及其解读材料公开等要求。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3.执行公开要重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定期公开工作进展和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4.管理公开要重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执法部门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全面公开行政监管特别是“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等信息。
牵头单位:监督检查科
责任单位:各科室
5.服务公开要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对各类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通过政府网站、政务“两微一端”等平台,全面统一公开要素齐全、内容一致的办事指南,及时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不断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6.结果公开要重点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特别是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结果等。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7.对涉及我局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充分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反复审核确认,并按照业务范围和职责分工,报请自治区财政厅、市财政局,会同政府法制办联合会审核定,报县政府办公室由自治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核后,汇编成册,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统筹建好用好政务公开平台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配合县政府办、网信办,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中涉及我局的政务公开内容,全部通过政府网站集中、统一、规范展示。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加强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等新媒体建设。提高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发布政务公开信息数量和质量,探索第三方移动客户端、涉农资金监管平台等专业性移动客户端,不断拓宽信息发布传播渠道,扩大信息受众面和影响力。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3.加强政府信息查阅设施建设。加快配置完善并有效利用现有的电子屏、公告栏、复印打印等设施设备,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四)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程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和全面推进“五公开”的要求,边试点、边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建立完善组织协调、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引导、回应关切、政民互动、公众参与、考核评议、责任追究等全链条、无缝隙的制度规范体系和工作流程体系,使公开工作真正实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量化考核、有序深化。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五)积极探索打造特色和亮点
1.探索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体系的基础上,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率先依法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对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单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以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公开。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2.探索推行专项公开内容模板化。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专项内容,如预决算公开、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公开等,统一制作公开模板,做到标准、尺度、要求等基本一致。
牵头单位:预算科、农业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3.探索制发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探索、制作便民惠民网上地图,方便公众快速查询和方便办事。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4.探索开展政府信息定向精准推送与查询服务。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专项内容,如社会保障、涉农补贴等点多、面广、覆盖面大的信息数据,进行筛选、分类,探索手机短信、电子邮箱、纸质账单等方式定向、精准推送,或通过政府网站、移动客户端数据库查询等方式,为特定群体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牵头单位:农业科、社保科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5.探索开展政府信息“二维码”方式推送。按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对我局承担的试点领域涉及的公开专项内容,创新发布传播方式,对政府网站设置的重要公开专题或专栏,主动探索制作“二维码”形式,在单位公示栏公布“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查阅。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6.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配合县政府办,做好政务公开监督相关工作。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7.探索建立“政府开放日”制度。配合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县网信办,做好“公民走进政府”“电视问政”“网络问政”、评议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等各项工作,让人民群众全方位感受政府工作的运转流程,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与信任。
牵头单位: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家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是全县承担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也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专业性都很强的工作,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切实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同时,认真做好试点期间各类资料的收集、分类、留存等工作,随时迎接上级有关领导部门的督查调研和评估验收。
(二)加强工作交流。根据要求,县财政局办公室负责相关联络沟通工作,充分利用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在首页开设的试点工作专栏,各科室要及时上报、更新、展示财政局承担试点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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