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动态
按照市、县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平罗县持续开展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和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一、加大“小散乱污”治理力度。针对《石嘴山市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小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名单公告(第一批)》确定的企业,按照相关整治要求,迅速行动,对症下药,采取“处级领导包抓,工信部门牵头,环保、园区、公安联合执法,督查组下沉督查”的方式和“关停、取缔、拆除”的措施,建立了“定期听取汇报、现场解决问题、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形成了“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强大合力,重拳治理取得实效。截止目前,已对15家企业实施了停电停产相关工作。
二、加强河湖沟道治理。13个乡镇共派出清理整治人员674余人次,对第三排水沟、第四排水沟、第五排水沟和三二支沟等沟道所有排污口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治,使用机械96台,清理长度115公里,清理垃圾、杂物共计466.3吨,拆除违章建筑2座。
三、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出动300余人次,对县城建成区内所有道路进行清理,累计清理各类垃圾杂物10余吨;对萧公大街、民族大街、玉皇阁大道、宝丰路等洒水20车(182m3)。交通部门出动车辆3辆、人员11人,在生态经济开发区主干道路设立固定检查点3处,当日检查货运车辆46辆,清扫路面5710平米;生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投入100余人,对主干道路进行清扫,洒水8车160吨。
四、全面开展裸露地治理。对县城各项拆迁现场进行清渣、建设围挡,累计清理建筑垃圾1064车次14800方、搭设围挡600米、覆盖防尘网1500平方米。清理循环产业园污水厂周边废渣、建筑垃圾6050方,推平土方8789方,苫盖面积22080平米,安装金属镂空围墙108米;对昊越路北侧建筑垃圾清运1720方,遮盖防尘网48480平方米。
五、认真开展转办件办理。针对接到的群众投诉转办件,县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交办问题、第一时间现场调查、第一时间落实责任、第一时间反馈结果,建立了“政府分管领导牵总、综合协调组指导、责任单位查办、督查组下沉督查”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政府、部门、企业”层次办理的合力。截止目前,涉及我县的3批7件问题正在办理的两件,基本办结1件(涉及3家企业),针对存在问题: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石油焦,并对厂区内的石油焦进行了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次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2.对企业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无烟煤进行生产;3.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进行有效集中收集,减少无组织烟气逸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无组织烟气进行监测;4.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碳化硅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原料棚,整治厂区环境,对工艺变更内容按环评相关规定重新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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