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查处情况一览表(一)

时间:2018-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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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 

编号 

地市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备注 

1 

046 

  

石嘴山市 

  

平罗县众成碳化硅化工利用高硫石油焦炼碳化硅,冶炼时产生大量浓烟,白天不冒烟,晚上冒黑烟,因生产原料含硫量高,可造成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排放。 

平罗县 

大气 

污染 

经查,该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将石油焦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冶炼。生产现场无组织烟气逸散严重,有较重的二氧化硫气味,厂区内原料、产品露天堆放,未建设原料棚,厂区环境脏乱差。 

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石油焦,并对厂区内的石油焦进行了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次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2.对企业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无烟煤进行生产;3.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进行有效集中收集,减少无组织烟气逸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无组织烟气进行监测;4.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碳化硅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原料棚,整治厂区环境,对工艺变更内容按环评相关规定重新报批。目前,已对企业石油焦全部封存,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 

已办结 

平罗县荣昌碳化硅化工利用高硫石油焦炼碳化硅,冶炼时产生大量浓烟,白天不冒烟,晚上冒黑烟,因生产原料含硫量高,可造成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排放。 

平罗县 

大气 

污染 

经查,该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将石油焦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冶炼。生产现场无组织烟气逸散严重,有较重的二氧化硫气味,厂区内原料、产品露天堆放,未建设原料棚,厂区环境脏乱差。 

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石油焦,并对厂区内的石油焦进行了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次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2.对企业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无烟煤进行生产;3.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进行有效集中收集,减少无组织烟气逸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无组织烟气进行监测;4.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碳化硅环境管理要求,建设原料棚,整治厂区环境,对工艺变更内容按环评相关规定重新报批。目前,已对企业石油焦全部封存,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 

已办结 

平罗县滨河碳化硅利用高硫石油焦炼碳化硅,冶炼时产生大量浓烟,白天不冒烟,晚上冒黑烟,因生产原料含硫量高,可造成二氧化硫严重超标排放。 

平罗县 

大气 

污染 

经查,该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将石油焦作为生产原料进行冶炼。生产现场无组织烟气逸散严重,有较重的二氧化硫气味,厂区内原料、产品露天堆放,未建设原料棚,厂区环境脏乱差。 

  

属实 

1.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使用石油焦,并对厂区内的石油焦进行了查封,坚决杜绝企业再次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2.对企业使用石油焦污染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责令企业严格按照环评要求,采用无烟煤进行生产;3.要求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将冶炼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烟气进行有效集中收集,减少无组织烟气逸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对无组织烟气进行监测;4.要求企业严格按照碳化硅环境管理要求,10月底完成原料棚建设,厂区环境整治,对工艺变更内容按环评相关规定重新报批。目前,已对企业石油焦全部封存,企业制定了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 

(*) 

已办结 

080 

石嘴山市 

太沙工业园区阳光焦化有限公司夜间偷排烟气,烟气呈黄色 

平罗县 

大气污染 

经查,阳光焦化公司于2017年底至2018年年初实行错峰生产,期间焦炉生产项目换热器温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熄焦尾气无法使用高烟囱排放,只能使用脱硫塔排放,造成“拖尾现象”。2018年5月12日到5月15日,由于设备维修,导致监控数据无法上传,及时向石嘴山市环保局监控中心上报《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异常报告》并进行检修;2018年5月28日,因生产需要调换电路系统,于当日23时停电,在线监测设备无数据传输,及时向石嘴山市环保局应急监控中心上报数据异常报告并检修;5月29日23时,因更换调试电路系统,导致在线监测设备无数据传输;5月30日凌晨1时,设备检修完毕,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正常(见阳光焦化公司提供的《2018年5月1日至2018年6月5日烟气排放连续性监测小时报表》),在此期间,有短暂烟气产生。 

  

属实 

该公司焦化项目熄焦工艺为湿法熄焦,熄焦尾气采用脱硫塔排放,排放高度较低,造成“拖尾”现象。2018年4月2日,因风机跳闸,设备运行不正常,造成烟气逸散,平罗县环保部门立即向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74号),责令企业加快换热器升温进度,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及时检查、封堵炉门,杜绝尾气跑冒;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该公司按照要求对焦炉尾气实施了升温改造项目,烟气通过吸收塔和除雾塔处理后的净烟气与未经尾气处理装置的高温原烟气进行逆流换热,提高净烟气温度,将净烟气通过原焦炉砖制烟囱进行高空排放,解决烟气湿度大、拖尾严重的问题。针对投诉情况,平罗县环保部门于6月4日对该企业进行核查,6月6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平环罚听告字〔2018〕40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企业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责令企业一是加快升温速度,达到设计温度后,立即使用高烟囱排放烟气,解决烟气“拖尾”问题;二是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气态污染物排放。目前,企业正在积极落实整改。 

(*) 

已办结 

081 

石嘴山市 

红崖子工业园区大唐电厂东侧场地工程,未进行防尘洒水,造成大量扬尘 

平罗县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区域气候干燥,常年刮风,土壤含水率极低,施工时极易产生扬尘污染,采用水车洒水降尘效果不明显。 

  

施工主体宁夏德渊市政产业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于65日向施工方下发停工通知书,要求施工方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待整改到位后恢复施工。目前,施工方已制定了扬尘问题整改方案,增加了施工现场洒水车辆和洒水频次,并对已开挖及回填部位全部进行了苫盖。 

已办结 

082 

石嘴山市 

西区府地金源小区附近制药园区一些大药厂(可能是丽珠制药、格瑞制药、贝利特化工)夜间到早上间断性排放药味气体,刮风天闻不到,不刮风就比较浓;大地循环经济开发区有限公司PVA分厂间断性排放有毒气体 

平罗县 

  

大气污染 

  

经查,丽珠制药公司逸散异味主要来自苯丙氨酸菌渣烘干车间菌渣烘干工段,烘干尾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排放,在烘干过程中间断性存在无组织异味挥发,堆存菌渣也产生少量异味。格瑞公司逸散异味主要来自2.4-D生产线,在生产过程中无组织逸散气味经收集处理后排放,存在间断性无组织异味逸散问题。贝利特公司现场检查时嗅觉感官无明显异味。投诉举报内容属实。 

大地PVA分公司项目精馏车间在提纯VAC过程中,排出的废渣中含有醋酸(有食醋类酸味和刺激性气味),且极易挥发,投诉举报的有毒气体实为醋酸挥发气味。投诉内容基本属实。 

  

基本 

属实 

1.针对平罗西区府地金源小区附近制药园区一些大药厂间断性排放药味气体的问题,平罗县环保部门于2018年6月5日向丽珠制药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137号),责令该公司于6月7日前拆除菌渣烘干设备,目前,该公司已将烘干车间10台转鼓干燥机主体设备拆除完毕;向格瑞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平环停治字〔2018〕6号),责令该公司2.4-D生产线停产治理,并对逸散异味问题限期治理,目前,该公司已停产,正在开展整治;约谈了贝利特公司主要负责人,要求贝利特公司加强生产管理,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强化环保设施检查维护频次,进一步提高工人操作技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该公司已自行停产检修,通过落实精细化管理等措施,杜绝异味外逸。 

2.针对大地公司PVA分厂间断性排放有毒气体问题,平罗县环保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已经发现,并于2017年11月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7〕237号),要求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异味。一是对敞开式排渣口进行封闭,防止无组织逸散。二是在温度较低、醋酸挥发性降低时进行清洗过滤作业,在清洗过滤后喷洒碱液,控制醋酸异味挥发。三是用电石渣(主要成分氢氧化钙)对排出废渣进行铺底和表层覆盖,通过中和降低醋酸浓度。虽然该公司已采取一些治理措施,但仍有部分醋酸气味逸散。接到投诉举报后,平罗县环保局于2018年6月7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140号),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必须规范废渣处置程序,降低废渣运输过程中的异味逸散;严格落实碱液喷洒、电石渣铺底和表层覆盖、收集装置运行等治理措施,加快实施精馏车间醋酸异味治理项目,确保尽快取得实效。 

(*) 

已办结 

083 

石嘴山市 

前进农场周围有8家砖厂,砖窑冒出蓝色烟尘,之前曾向平罗县环保局和石嘴山市环保局反映,该砖厂关停后,晚上经营,白天关停,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 

  

大气污染 

经现场调查核实,7家砖厂均存在间歇性生产情况,脱硫设施同步投入运行,除建鑫建筑材料公司外的6家砖厂均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显示SO2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未发现砖窑冒出蓝色烟尘,但砖厂均存在原料堆场覆盖不到位,生产作业现场逸散扬尘的问题。投诉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针对反映问题,平罗县环保部门立即调查处理。一是分别对7家砖厂扬尘逸散行为立案查处,分别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平环罚听告字〔2018〕41号、42号、43号、44号、45号、46号、47号),对每家企业处以罚款3万元。二是责令7家企业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照生产区与生活区分离原则,对厂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三是要求企业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脱硫药剂投加记录、入窑煤质化验分析报告等生产运行记录台账。四是要求企业制定监测计划,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监测机构,定期对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烟粉尘污染物进行监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目前,7家砖厂正在制定整改方案,并暂停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 

(*) 

已办结 

116 

石嘴山市 

崇岗工业园区粉尘污染严重,煤露天堆放,在检查的时候停产,用水枪洗树,不检查的时候不做防尘措施。最近督察组督察时,全区内企业均停产,采用植树方式掩盖厂区,担心督察组离宁后,污染依然存在。 

平罗县 

大气污染 

经查,平罗县煤炭集中区经营户煤炭洗选、加工产生扬尘,个别企业煤炭露天堆放,举报内容属实。 

属实 

平罗县崇岗煤炭集中区最初由群众自发形成,基础设施落后、历史欠账较多。2011年以来,市、县累计投资4.4亿元,对原老110国道、银汝路等10条道路31.4公里进行综合改造,对园区富岗路、崇耀路等7条主干道路15公里绿化带砌筑砖隔离墙,清理废渣25万方,整修绿化带48公里,栽植苗木29.5万株,建设7.5米高标准化防风抑尘墙20公里、储煤仓256座和5个税控计量站,煤炭集中区实现了封闭运行、综合治税,整体环境面貌得到明显改善。2014年至2017上半年,煤炭市场行情低迷,平罗县煤炭集中区90%的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给煤炭集中区环境的深入整治带来难度。2017年下半年以来,煤炭行情逐步回升,先后有150多家企业恢复生产,园区车辆明显增多,道路扬尘、煤粉加工扬尘等环保问题有所反弹。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2017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86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蓝天碧水 绿色城乡”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7号)要求,平罗煤炭集中区联合环保等部门,采取限改、断电、处罚等措施,开展长期联合执法,强化治理,95%的企业实现了煤堆苫盖和湿法作业。同时,持续做好企业“门前四包”责任的督促落实,与所有企业签订四包责任书;加大“小散乱污”企业治理力度和非法违法企业打击力度,铁腕治理环境污染;建立环境卫生长效保洁和网格化管理机制,常态化机械化清扫和洒水降尘,园区环境面貌逐步改善。 

(*) 

已办结 

117 

石嘴山市 

太沙工业园区内贝利特化工有限公司排放黑色粉尘和异味气体。 

平罗县 

大气污染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石灰氮生产线建有60台沉降炉,在沉降和破碎过程中会产生粉尘;双氰胺生产线水解工段和碳化塔炭化过程会产生氨气味。 

  

属实 

平罗县环保局6月6日对贝利特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平环改字〔2018〕139号),限期10日内清理整治石灰氮车间扬尘,硬化双氰胺临时堆存渣场,建设防风抑尘墙;安装调试双氰胺车间脱氨塔及配套管道并投用,减少异味外逸;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严格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目前,该公司已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抓紧整改。 

(*)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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