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管理工作流程

时间: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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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扶贫救灾项目贫困人口管理职责、贫困人口的识别、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流程、贫困人口的退出机制、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流程及监督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平罗县政务公开的县乡两级贫困人口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T/PLZW 405  政务公开工作规范  监督与考核 

  3管理职责  

  3.1责任部门为扶贫办,负责指导乡镇开展扶贫工作,动态管理,扶贫项目及资金管理使用。 

  3.2乡镇负责建档立卡人口的识别、退出、上报、项目实施、项目资金发放、公示等。 

  3.3申请收费0元。 

  4贫困人口的识别 

  4.1年收入人均为2952元以下。 

  4.2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家庭。 

  5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流程 

  5.1从方案制定和人员组织等方面做前期准备。 

  5.2由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5.3村委会核实、评议后提交给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进行第一次公示。 

  5.4通过公示后,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第二次公示。 

  5.5通过第二次公示后,提交给县级扶贫办,经复审和信息比对后进行公告。 

  5.6贫困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见附录A。 

  6贫困人口的退出机制 

  6.1退出程序为村民小组提名,村民代表大会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查公告和评估验收。 

  6.2退出条件为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收入达到国家规定的贫困线以上。 

  7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流程 

  7.1申请人到救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7.2救助管理中心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齐全性和合法性进行初审。 

  7.3对符合条件者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7.4对材料进行复查,在4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7.5分管领导对材料进行复核,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 

  7.6局务会在10个工作日内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救助申请予以批准。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7.7救助申请批准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完的名单交黄河农村商业银行,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农户。 

  7.8全部程序自窗口受理后30个工作日完成。 

  7.9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程序见附录B。 

  8监督考核 

  8.1贫困人口管理的监督考核部门的实施主体为县扶贫办。 

  8.2社会和帮扶对象可对扶贫工作进行监督和参与。 

  8.3各部门应依据T/PLZW 304对政务公开项目的要求不定期进行自查。 

  8.4监督考核部门依据T/PLZW 304对政务公开项目的要求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贫困户建档立卡工作流程图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受灾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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