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政府领导班子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平罗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平罗县政府领导班子2016年度
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党委关于开好2016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县政府领导班子2016年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此次民主生活会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重点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四个方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践行正确的政绩观,狠抓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着力解决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突出问题,力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进一步转变作风、进一步加强纪律约束,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效果取信于民,维护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
二、整改任务和落实措施
(一)针对“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的整改措施
1.全面系统学习党章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县政府领导班子集体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
责任领导:杨超、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产业转型、深化改革、保障民生、脱贫攻坚、生态文明等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高度关注事关群众切实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每季度开展1次集体专题研讨交流,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研室、发改科技局、民政局、扶贫办、环保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二)针对“争先创优精神有所懈怠”的整改措施
3.建立完善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制度,科学制定学习内容,在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精神的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新常态、新理念、新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县政府领导班子理论素养,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班子成员每年撰写调研文章、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4.树立担当意识、奉献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弘扬开拓创新的精神,永葆蓬勃生机和活力,推动思维创新、理念创新、工作创新、措施创新,使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三)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需加强”的整改措施
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县“一盘棋”思想意识,站在统筹全局的高度看问题,加强沟通协调,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完善县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事决策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凡属常务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研究、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常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提高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责任领导:马莉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6.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研究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或重大决策事项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和完善专家论证、决策评估及公示、听证等制度,拓展群众参与渠道,扩大群众参与面,充分听取吸纳群众意见。重视发挥各级党代表的作用,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责任领导:马莉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7.坚持公开是惯例、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责任领导: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四)针对“落实上级决策创新性不够”的整改措施
8.在工作中认真吃透上级决策部署要求和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县情,勤于思考,多发现问题,多想办法,多出路子,在思维方式上突破原有的经验主义束缚,想问题办事情立足实际,大胆探索发展的方式方法。坚决克服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畏首畏尾的心态,围绕经济转型、民生转型、生态转型进行思考研究,努力探索更加符合平罗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和推动工作落实方法,扎实推动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发改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经合局、住建局、农牧局、农改中心、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五)针对“抓作风建设缺乏持续深入”的整改措施
9.严格执行《关于严格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平党组发〔2016〕1号),切实解决纪律执行不严、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责任领导:马莉方、杨超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0.严格执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及时调整不胜任、不在状态的干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引导干部担当有为,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强化党纪法规威慑力和约束力,确保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刚性约束。
责任领导:马莉方、杨超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1.通过明查暗访、政风行风评议、电视问政等多种手段,集中整治执纪执法部门慵懒散拖浮、推诿扯皮、吃拿卡要和窗口服务部门漠视群众、办事效率低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干部作风的监督力度,实行严格的问责追责制度。
责任领导:马莉方、杨超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2.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民生项目,涉农、惠农政策资金兑现缩水走样的问题;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结果,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责任领导:马莉方、杨超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审计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3.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
责任领导:杨超
牵头单位:县信访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六)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不够严格”的整改措施
14.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多发领域,跟踪监督检查,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等问题。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5.严格执行《平罗县县直部门乡镇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平党办发〔2016〕88号),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强化公务用车日常监管工作,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现象。认真贯彻落实《平罗县严禁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等事宜借机敛财的规定》,从严查处和纠正党员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勤政为民的良好风气。
责任领导:杨超、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财政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6.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文件调研的意见》(平党办发〔2014〕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程序及提高公文质量的通知》(平政办发〔2017〕16号)精神,规范公文报送程序,提高公文质量。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县有关精减会议活动的相关规定,严格会议审批程序,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参会人员范围,尽量缩短会议时间。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少开会、开短会、开有效果的会。
责任领导: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7.完善调研机制,改进调研方式。班子成员每年围绕事关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确定1-2个重点调研课题,形成1-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推动解决1-2个重大突出问题。班子成员采取蹲点调研、随机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主动深入基层摸清实情,每三个月开展1次深度调研,重点到问题多、困难大的乡镇(村、社区)、企业和项目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帮助基层解决1-2件实际困难和问题。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七)针对“攻坚克难担当精神不足”的整改措施
18.坚持和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班子领导分工制,将年度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部门、单位和个人,对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具体责任进一步细化,责任到岗、落实到人。健全以“一把手”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领导:马莉方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19.强化政策扶持,引进一批经营业态新、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盘活沙湖水镇、宏泰商业广场、汇融新天地等商业综合体,打造以特色商贸、文化体验、购物娱乐、休闲旅游为主题的特色商业街区,活跃消费市场,促进消费升级。
责任领导:周福祯、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文广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
20.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县委、政府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十件民生实事、县级领导包抓重点项目等工作及时开展督查督办,通报办理情况。坚持问题导向,通过严督实查,及时发现班子成员及分管部门在落实急难险重任务中存在的问题,加大督查问责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1.完善激励机制,对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的干部大力推荐提拔使用;对畏首畏尾、放不开手脚、工作进展缓慢的干部及时提醒,直至建议进行调整交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机制;探索建立保护机制,使敢于创新、勇于实践的干部减少后顾之忧。
责任领导:马莉方、杨超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落实时限:2016年2月开始实施并长期坚持
(八)针对“抓落实缺乏“钉钉子精神””的整改措施
22.建立县级领导包抓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责任制,坚持一月一报告,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分析,确保项目建设有人问、有人抓、有人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产业发展和重点工作现场观摩交流会议,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责任领导:杨超、郭建军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发改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3.深入分析研究影响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创新驱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推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促进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认真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全力抓好空间规划(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加快推进七项国家级农村改革试点,统筹推进供销社、国有林场、水利等改革任务,力争在政府职能转变、循环经济、农村土地制度、新型城镇化、城乡社保、教育卫生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新突破。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九)针对“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还不到位”的整改措施
24.不断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严格遵守《党章》,健全落实严格的党内生活制度,每年至少召开1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开展党性分析,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坚持到基层讲党课,每年坚持到基层组织讲党课不少于1次,经常性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积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责任领导:马莉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针对“开展组织生活的载体还不丰富”的整改措施
25.在学习上要做到“四个结合”: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在职学习与脱产学习相结合;学习统一规定的必学内容与学习专业知识相结合;正常有序学习与围绕中心工作学习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统筹兼顾,合理安排,通过开展各种体育活动和组织欣赏音乐、文艺汇演、演讲、诗歌朗诵、板报、书画摄影等各种文化活动,使广大干部职工陶冶情操,提高审美能力,塑造新时期党员干部的新风采。
责任领导:杨超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一)针对“管党治党意识有待增强”的整改措施
26.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若干细则》,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为着力点,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增强管党治党意识,切实抓牢主体责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领导:马莉方、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7.坚持定期评议制度,每半年组织不同层面的干部、群众、业主代表对部门、乡镇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评议。认真听取社会各方对政府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诚恳接受监督。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十二)针对“严格监督管理力度不够”的整改措施
28.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方式,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位。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29.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制度,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加大对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腐败案件的查处力度。深入推进巡察全覆盖,加强成果运用和问题整改,不断提高巡察震慑力。
责任领导:县政府各副县长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30.县政府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各负其责,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责任领导:马莉方及县政府各副县长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三、加强对整改落实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落实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各副县长带头抓,在抓好个人整改的同时,加强对分管部门有关工作的整改落实。要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对难点问题进行会诊研究。
(二)细化措施,强化落实。紧紧盯住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摆的问题和具体表现,一条一条梳理、一项一项分析,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同时,整改工作要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制订整改方案、出台有关制度都要请党员群众参与,充分听取党员群众意见;要通过民主评议、民意调查等方式,让党员群众评判整改成果。县监察局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态度不认真、措施不明确,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督查,接受监督。各牵头单位要会同责任单位进一步研究具体措施,对整改任务已经明确的,要细化步骤方法,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推进落实;对加强制度建设的,要认真研究论证,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对需要长期抓落实的,要确定阶段性工作计划和目标,持之以恒推动落实。县政府办公室要做好与县委组织部的衔接协调,统筹组织,整合各方力量,定期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改正,完不成任务的要追究责任。要通过电视台、政府网站等媒体渠道,及时向干部群众公开整改内容、通报进展情况,把政策规定告知群众,全程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