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现将《平罗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农业环境治理,降低农药包装废弃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宁农(科)发〔2017〕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平罗”建设为目标,采用“统一回收、集中处置”的模式,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原则,建立相关部门协调监督、回收点折价回收、回收单位集中回收运输存放、有资质单位进行集中规范化处置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机制。积极推动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与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确保田园清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环境、百姓民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与处置,增强农药使用主体环保意识,基本杜绝乱扔乱弃现象,逐步提高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2017年全面展开试点工作,年内回收率达到7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2018年回收率达到80%以上,处理率达到100%;力争2020年全县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率达到100%。
三、回收处置规范及要求
(一)明确回收范围。在平罗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用塑料、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均列入回收范围。装有报废农药的农药废弃包装物也适用本方案。农药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同时遵守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法律规定。
(二)确定回收补助标准。废弃农药包装瓶:100ml(包括5-10 ml针剂)以下,每只回收价格0.2元;101 ml-300ml(含)每只回收价格0.5元;301ml以上的每只回收价格1元。废弃农药包装袋:50g以下的每只回收价格0.1元;50g(含)以上的每只回收价格0.2元。
(三)设置回收点。在每个乡镇设立1个固定回收点,对本辖区回收的废弃农药包装物登记造册,进行安全存放。同时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选择4个大型农资批发企业开展回收工作。
(四)落实无害化处置单位。按照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要及时送到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宁夏德坤环保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参照危险废物处置的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禁止露天焚烧、擅自填埋,避免发生农药包装物二次污染事故。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7年5月-6月):通过印发宣传单,刷写标语、张贴横幅、电视网络等广泛宣传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目的意义及相关政策,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回收处理的积极性,为整体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回收处理阶段(2017年6月-10月):各回收网点全面开展回收工作。农资经营网点结合农业投入品监管可追溯项目的实施开展回收;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及统防统治主体遵照就近便利原则可选择上交农资批发回收网点或乡镇回收点实现回收处理;在此基础上依托乡镇保洁员在每个村设立1-2名回收员对各自所包村委会辖区内散落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巡回回收。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7年11月1日-15日):县农牧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回收工作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列入对各乡镇年底效能管理目标考核。同时做好农资批发企业回收网点营销回收台帐的监督核查及回收资金的兑付工作。
五、投资概算
全县常年种植面积保持在120万亩左右。年农药使用量约为271吨左右,产生各类农药包装废弃物约为200万只72.3吨左右。按照《自治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实施方案》中的补助政策测算,全县每年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总费用约需104.9万元,其中自治区财政62.9万元,县财政42万元。
(一)回收费用54.6万元:包装瓶100ml(包括5-10ml针剂)以下的约37万只,每只回收价格0.2元,约7.4万元;101-300ml(含)的约55万只,每只回收价0.5元,约27.5万元;301ml以上的约9万只,每只回收价格1元,约9万元;包装袋50g以下的约27万只,每只回收价格0.1元,约2.7万元;包装袋50g以上约40万只,每只回收价格0.2元,约8万元。
(二)回收储存费10.92万元:按回收补助总额20%的比例计提回收工时费和保管费。
(三)归集运输补助10.92万元:按回收经费总额20%的比例计提运输、回收工时费和保管费。
(四)处理费12.3万元:根据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易焚烧危险废弃物每千克收费为2元。
(五)人员补助11.52万元:全县144个行政村,每个村2名回收员,每名补助400元。
(六)工作经费4.64万元:主要用于宣传资料、回收台账的印制及培训、验收等日常开支。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为确保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农牧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供销社负责人为成员的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负责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做为责任主体,要根据各自实际,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专人开展回收工作,把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日常监管,形成工作合力。废弃农资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回收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和现场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落实相应管理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对在回收与处置农药废弃包装物过程中,发现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舆论氛围。广大农民是农药包装物产生的主体,县农牧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体,采用告示、横幅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农药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让农民充分认识乱扔农药包装物对环境和人身安全的危害,积极参与到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中;要开展农药包装物安全处理有关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农药包装物回收的工作氛围。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与农业扶持政策挂钩制度。按照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农业生产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切实担负起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并将废弃物送交回收点处置的责任。为督促农业生产主体履行回收职责,将农资经营户、农业企业及家庭农场包装物回收情况做为享受农业财政项目及优惠政策的必备条件。对于不能履行回收职责的企业及家庭农场取消其申报农业财政项目的资格。
附件:1.平罗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2.17年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平罗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寇立红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马立军 县农牧局局长
谭生奇 县环保局局长
代正礼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谭 润 县财政局局长
吴会军 县供销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局),马立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杨万里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农牧局:负责组织实施农药包装物回收工作。定期检查全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进展和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对各农药经营网点回收数量和种类进行查验核实,依据年度核实结果,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补助资金,编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补助财政预算。
环保局: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环境污染及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市场监管局:配合农牧局对不按要求开展回收的农资经营户给予警告等强制性措施督促其开展回收。
财政局:负责安排、拨付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资金,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供销社:督促下属大型农资批发公司做好试点的配合工作,并督促系统内的农药经营主体和庄稼医院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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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任务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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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 |
耕地面积(亩) |
农作物 种植面积(亩) |
小麦 面积(亩) |
玉米 面积(亩) |
水稻 面积(亩) |
蔬菜面积及其他经济作物(亩) |
农药包装废弃物分配任务(吨) |
1 |
红崖子乡 |
31400 |
79860 |
16100 |
29631 |
8400 |
22329 |
5.4 |
2 |
灵沙乡 |
71793.93 |
95301 |
19950 |
42686 |
8726 |
21939 |
5 |
3 |
崇岗镇 |
41337 |
77874 |
4962 |
22299 |
46029 |
11584 |
5.5 |
4 |
通伏乡 |
102100 |
134080 |
5020 |
8631 |
126000 |
12429 |
6.8 |
5 |
渠口乡 |
106000 |
113360 |
28200 |
44631 |
25700 |
22529 |
6 |
6 |
宝丰镇 |
35704 |
58660 |
9500 |
20631 |
1000 |
23929 |
4.8 |
7 |
姚伏镇 |
87000 |
119378 |
13115 |
43981 |
24890 |
42992 |
5.7 |
8 |
城关镇 |
34000 |
60466.9 |
9633 |
24651 |
677 |
23505.9 |
5.5 |
9 |
高庄乡 |
75000 |
94438 |
15656 |
47931 |
2690 |
29451 |
5.4 |
10 |
头闸镇 |
73823.3 |
100873 |
21714 |
41630 |
2500 |
29029 |
5.6 |
11 |
高仁乡 |
58721.75 |
90220 |
17200 |
16597 |
16640 |
23783 |
5.2 |
12 |
黄渠桥镇 |
83427 |
93287 |
23000 |
33058 |
6000 |
31429 |
5.7 |
13 |
陶乐镇 |
26193 |
72202 |
11530 |
23643 |
2100 |
28139 |
5.7 |
合计 |
826499.98 |
1189999.9 |
195580 |
400000 |
271352 |
323067.9 |
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