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平罗县2018年度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2018年度村土地利用规划
编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5〕412号)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国土资发〔2015〕35号)精神,结合平罗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遵循农村自身发展规律,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全面落实《平罗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涉及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科学确定耕地保护、建设用地控制、土地开发复垦、生态环境建设等规划指标,划定村土地用途分区并制定相应的管制规则,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为实现40个村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全县乃至全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探索经验。
二、规划编制期限和目标
(一)规划编制期限。
2016年为规划基期,2020年为近期目标年,2035年为远期目标年。
(二)目标任务。
以加快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大背景下,立足各村实际,全面落实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部署的耕地保护、非农建设用地控制等各项任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加大土地开发整治力度,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以市场为导向,加大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现代农业和第三产业发展。加大居民点和生态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和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
统筹考虑村庄建设、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等相关规划的用地需求,合理安排农村经济发展、耕地保护、村庄建设、环境整治、生态保护、文化传承、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事业发展等各项用地。对头闸镇西永惠村、头闸村、永惠村;灵沙乡东润村、光明村、田家村、灵沙村;高庄乡威镇村、东风村、惠威村;姚伏镇高路村、曙光村、小店子村;宝丰镇吴家湾村、新渠村、陆渠村;渠口乡金桥村、六羊村、渠口村;陶乐镇施家台子村、王家庄村、马太沟村;城关镇三闸村、小兴墩村、前锋村;高仁乡六顷地村、八顷地村、东沙村;崇岗镇镇朔村、暖泉村、下庙村;通伏乡五香村、马场村、新丰村;黄渠桥镇黄渠桥村、侯家梁村、五星村;红崖子乡红崖子村、水泉子村、三棵柳村共计40个村编制土地利用规划。
三、方法与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3月31日)。制定平罗县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实施方案,完成立项报批、招标等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期顺利实施。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8年4月1日—2018年11月30日)。对进行实施编制的村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资料,全面掌握规划区域的基本情况,完成40个村的初步土地利用规划编制。
(三)成果验收阶段(2018年12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召开专家审查论证会,对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成果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作。县国土局负责项目规划的审查、论证和验收及工作经费资金的落实;项目实施区域乡(镇)政府、村委会负责配合技术单位进行实地调查和收集相关资料,参与规划编制和验收。各部门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有效推动我县2018年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保障经费。自治区国土厅2018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支出目录中具体项目包含平罗县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预算金额为280万元,可保证该项目前期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村土地利用规划,增强村民及村民自治组织参与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建议,使村土地利用规划成为实现村民意愿的载体和平台。
(四)严格督查考核。乡(镇)人民政府定期汇总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县国土局定期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会同政府督查室及有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督导。
来源:平罗县政务公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