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平罗县旅游市场“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罗县旅游市场“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方案
为严厉打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净化我县旅游市场环境,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旅游市场“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8〕72号)和《市旅委关于加强暑期旅游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石旅发〔2018〕78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2018年7月-10月在全县开展“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一、目标任务
牢固树立以游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紧盯重点区域,把握重点环节,严厉打击“黑导”“黑社”“黑车”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推动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确保辖区旅游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黑导”
1.对旅游景区、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沿途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进行拉网式排查,依法查处向游客强售套票、兜售旅游商品、未经游客同意擅自改变行程、擅自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及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导游业务的导游。
2.依法查处未取得导游证从事导游业务,通过压低旅游价格、利用假地图、宣传假信息等手段诱骗旅游者至特定地点以获取高额返利的“黑导”。
(二)严厉打击“黑社”
1.严厉查处旅行社采取非法手段揽客、雇佣无导游资质人员非法提供导游服务、不依法签订和有效履行旅游包价合同、超范围经营、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组织“不合理低价游”等问题。
2.严厉查处无资质经营旅游或旅行社业务,以微信群、QQ群、俱乐部等形式,以低价为诱饵欺骗消费者,委派未取得导游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为旅游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饮等有偿服务,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等采取不正当利益的“黑社”。
(三)严厉打击“黑车”
1.对不具有运营资质的旅游客运车辆的旅行社;对不按规定管理、委派旅游客运车辆的旅游客运企业;对欺客、拒载、不打表乱收费、充当黑导的出租车,坚决依法查处。
2.依法查处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未取得营运资格并为旅游者进行有偿服务的非法运营“黑车”。
(四)集中整治旅游市场环境
1.重点整顿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饭店、购物场所、旅游集散地、热点旅游线路以及公共交通枢纽地点相关配套服务项目存在的不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虚假打折促销等问题。
2.依法查处随意涨价、欺客宰客等行为。
3.重点整顿A级景区、星级饭店和农家乐存在的环境卫生差、接待服务不达标、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食品和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
4.对问题严重的旅游企业,必须严格依法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乡镇、有关部门和涉旅企业要按照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文广局:负责牵头组织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联合相关部门查处“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行为;联合相关部门查处“黑导”“黑社”“黑车”等非法行为。
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交通局:依法查处涉旅无客运资质“黑车”从事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中的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垄断行为(价格垄断行为除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发改科技局:负责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监管,查处旅游行业经营者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标价信息不全、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各有关乡镇:城关镇、姚伏镇、黄渠桥镇、陶乐镇、渠口乡、高仁乡、红崖子乡负责督促辖区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等旅游企业做好环境综合整治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明显成效,成立平罗县旅游市场“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郭建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 王宗贵 县文广局局长
王新民 县交通局局长
代正礼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张志祥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宗涛 县发改科技局副局长
陈小龙 城关镇镇长
张立川 姚伏镇镇长
张素玲 黄渠桥镇镇长
王 林 陶乐镇镇长
祁振发 渠口乡乡长
万晓山 高仁乡乡长
解 毅 红崖子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文广局),县文广局局长王宗贵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指导、协调、监督等工作。各有关乡镇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组织力量在一线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各有关部门要落实监管职责,抓住重点,加强协调,联合执法,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A级景区、旅行社、运输公司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维护良好旅游市场秩序,提高游客满意度作为当前首要工作,加强管理,规范经营,切实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依法协调打击,严查严管严治。县文广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发改科技局等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集中联合执法。通过明察暗访、突击检查、流动巡查、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黑导”“黑社”“黑车”等违法线索和证据,对违法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深入推进“诉转案”和“行转刑”工作,对扰乱市场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单位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注重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和媒介广泛深入开展涉旅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的法制观念。要对辖区内旅游企业开展全覆盖的排查检查,并不定期开展暗访巡查,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告诫约谈,问题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公开通报。要在游客集散地、热门景区设置旅游投诉服务点,切实畅通投诉渠道,及时认真办理旅游投诉,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要严格落实“黑名单”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和行业指导,强化旅游行业自律,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诚信经营的社会环境。
(四)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治效果。各有关部门、有关乡镇要根据本地旅游市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建好台账、逐项整改。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沙湖旅游景区和旅行社实行重点督导。对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重视不够、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在信息收集、妥善处置、正确回应等方面,并于9月26日前梳理总结上报至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李春燕,联系电话:6093600,电子邮箱:plxwgj@163.com)。
附件:平罗县旅游市场“黑导”“黑社”“黑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