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
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教育部会同公安部建立了“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依据信息比对结果,发现了一批出生于2002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未在学籍系统中注册的义务教育疑似失学儿童,并将比对结果反馈到各省(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会同公安厅在宁夏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中再次对各县区存在的疑似失学儿童信息进行了比对,反馈我县存在疑似失学儿童共307名。为做好我县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等5厅局《自治区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9〕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及劝返复学对象
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比对后反馈到我县的307名疑似失学儿童,教体局已按儿童户籍所属乡镇进行了分解。
二、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对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核查工作顺利进行,核查信息详细、真实,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组长,教体局局长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领导、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为成员的平罗县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教体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核查和劝返复学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各乡镇: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大力宣传和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建立乡镇、村(社区)、村队三级联动网络,严防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疑似失学儿童信息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要积极做好家长、学生的思想工作,使依法控辍工作落到实处。
教体局:继续开展“千名教师大走访”动员活动,着力解决失学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工作台账,对劝返复学的学生采取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的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公安局:配合教体局和乡镇对疑似失学儿童通过户籍信息系统开展信息比对和劝返复学工作。要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欺凌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
司法局:配合相关部门完善依法控辍保学工作措施,对县域内不履行依法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监护人,要进行批评教育,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工作。
人社局:要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劳务市场,对招用义务教育适龄少年儿童的企业和个人,或者介绍适龄少年儿童就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从严予以处罚。
民政局:要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完成监护责任。
市场监管局: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到监护人,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法律责任。在审批个体经营户工商营业执照时,对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或未接受完义务教育的不得审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各乡镇沟通协调力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社会救助和教育资助力度,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作为脱贫攻坚重点对象,特别是把残疾儿童、残疾人子女、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帮扶、精准扶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与各乡镇一起加强排查,摸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勤联系、多沟通,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订扶贫方案,统筹各项帮扶政策,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全县教育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工作任务。本次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核查、劝返的疑似失学儿童数量大,涉及面广。各乡镇、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要认真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2号)、《自治区教育厅 扶贫办 公安厅 司法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工商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摸底排查 切实做好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18〕44号)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罗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发〔2018〕9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大力帮扶、精准控辍”的原则,进一步强化乡镇政府主体职责,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因村、因校、因人制定具体核查、劝返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认真落实乡镇干部包动员保入学率、学校包管理保巩固率、教师包教学保合格率的“三包三保”制度和乡镇政府、学校双线“控辍”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核查劝返任务。
(二)认真开展核查工作。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生的原则,采取“户、册、籍、人”四对照的办法,对疑似失学儿童进行逐一核查,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所列情形,对疑似失学儿童进行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经核查确认为失学辍学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立卡,建立工作台账,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要做到谁摸底,谁签字,谁负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强化监督考核制度。县人民政府将把控辍保学工作情况列入2019年度对乡镇、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按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县教体局将从1月31日起,每半个月汇总一次全县控辍保学工作推进情况上报教育厅进行全区通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2月15日、2月28日及时报教体局。县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适时对各乡镇、有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对控辍保学工作不重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予以通报,限期整改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四)及时上报核查结果。控辍保学工作既要打好攻坚战,也要打好持久战,要利用好此次比对核查结果,将劝返复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联保联控机制,切实提高精准控辍工作水平。各乡镇在逐一核查和劝返复学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附件2)、《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2019年3月10日前,将疑似失学儿童核查情况和劝返复学工作总结报告及两个汇总表以乡镇正式文件报平罗县教体局基础教育管理办公室。
附件:1.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
2.疑似失学儿童核查劝返总体情况汇总表
3.疑似失学儿童个体情况汇总表
平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