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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6·1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案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3年6月11日7时20分,由宁夏江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二期炼胶车间屋顶防水工程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10万元。2023年8月18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6·1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和《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宁安办〔2021〕107号)要求,对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总结《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追究、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一)评估工作组。评估工作组以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6·11”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组为主,不再报请县人民政府成立事故评估工作组。
组 长:杨静 事故调查组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鹏 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张新明(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科长)、王军(县工信局安监科科长)、李长吉(园区应急管理与生态环境局工贸科科长)、王振仟(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副科长)、马越(县应急管理局工贸一室工作人员)
(二)实地开展评估。2024年6月12日,事故评估工作组成员赴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组织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和生产负责人等召开现场评估工作会议,听取了企业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汇报,采取座谈问询、调阅文件资料、现场核实等方式,深入开展事故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和集体讨论意见。
二、总体评估意见
从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事故企业能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要求。
三、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处理决定,相关企业及责任行政处罚落实情况如下:
1.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2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总经理周晓东207134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代理安全环保部部长马东东206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装备动力部部长张海涛22203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装备动力部副部长李进化17176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均于2023年9月14日缴纳完毕。
2.根据事故处理决定,2023年9月12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向宁夏江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王江分别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应急罚〔2023〕工贸SG1-1号、(平)应急罚〔2023〕工贸SG1-2号)。宁夏江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王江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未将罚款缴纳至指定账户,也未在6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2024年4月22日,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向平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平罗县人民法院审查,准予向被执行人宁夏江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主要负责人王江分别实施执行罚款350000元和23098元,自2023年9月27日起至罚款缴清之日止按照每日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并出具《行政裁定书》((2024)宁0221行审15号、(2024)宁0221行审16号)。目前,处于执行阶段。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针对《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4个方面的事故防范措施建议,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整改行动和举措。
1.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事故发生后,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立即组织召开6·11高处坠落事故专题会议,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事故防范措施要求,举一反三排查事故隐患,避免类似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建立长效的安全责任考核体系,以考核促管理、以管理保安全;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增设安全总监1名,专职安全员5名,实施划片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2.加强承包商管理,全面压实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建立完善承包商管理制度,强化承包商准入条件,严格资质文件审核,规范承包商施工作业行为;加强承包商统一协调、管理,紧盯施工过程、危险作业、人员持证等关键环节和人员,严查“三违”现象,堵塞管理漏洞,切实保障施工安全。
3.强化隐患排查,落实风险分级管控。事故发生后,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加大对厂区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围绕生产设备、工艺过程开展每周安全大检查,检查前确定人员,制定检查清单,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解落实,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由各车间认领整改,由属地安全员对现场存在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闭环管理;对库房、炼胶、变电站等危险场所张贴风险告知牌,进一步提高员工认知风险和管控风险能力。
4.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事故发生后,一是按照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全员安全教育培训22场共计1292人次;二是强化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242名新入职员工开展岗前培训,保证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三是严格落实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教育培训,累计培训18场共计62人次。着力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使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预防事故发生。
五、典型做法
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围绕生产设备、工艺过程等环节开展每周安全大检查,检查前确定人员,制定检查清单,问题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分解落实,在全厂范围内进行通报,由各车间认领整改,由属地安全员对现场存在问题“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六、评估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主体责任亟待加强。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观念较为淡薄,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现象,带头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少,主动性差。虽成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但责任不明确,人员变动频繁,安全管理人员队伍不稳定,配备的安全总监长期外调,造成安全管理出现断层,制定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完善不具体,缺乏完整性。
(二)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仍需提高。“6·11”事故发生后,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虽然对承包商入厂施工开展了全面检查,但在承包商入厂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中,没有结合作业环境风险点有效开展,仍然存在“走过场”现象;已制定的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不够细化,缺乏系统性,对承包商的资质审核、入厂培训、施工作业、日常监管等环节职责部门不明确,致使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
七、工作建议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带头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顶到底”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结合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机构,压实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实施,破解安全生产工作的“难点堵点”。
(二)狠抓承包商安全管理。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要完善承包商安全管理的系统性,严格承包商准入资格审核,对资质、信誉、财务状况、施工力量配置、安全费用投入等方面全方位把关;针对作业现场的主要危险、应急处理措施等,要扎实对承包单位相关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严管承包商施工过程风险,要结合各个环节风险和危害识别情况,补齐安全控制措施,做到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抓,不断提高承包商安全管理水平。
(三)提升安全教育培训质量。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要全面加强企业安全培训基础建设,以安全培训质量为着力点,做好培训需求调研,明确培训目的,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内容规范化、方式多样化、管理信息化、方法现代化,努力实施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的安全培训,通过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削减“三违”行为,努力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宁夏神州轮胎有限公司要结合自治区、市、县下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详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精准举措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各项任务的持续开展,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高效落实,真正把责任卡实、把任务落实、把工作做实,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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