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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3/2024-00011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成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标  题: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方案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平罗县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相关要求,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进一步规范我县污染源日常监管工作,提高环境监管效能,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科学合理制定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据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风险点、行业领域、政府的工作要求等,进一步健全完善随机抽查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抽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确保严格按计划组织开展抽查检查

(二)大力组织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不断探索联合抽查新模式。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的主要手段,也是克服“任性”检查、实行“阳光”文明执法的重要措施。加大对抽查结果的公示力度,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的依法公示

二、工作任务

(一)抽查对象和内容

1.抽查对象。在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将辖区内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录入抽查清单库,并实行动态管理。

2.抽查内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促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抽查方式和要求

通过宁夏“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结合生态环境系统执法计划要求采取定向抽查方式组织实施,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按一般排污、重点排污等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电脑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企业名单,人员分组、企业分组由电脑系统自动分配。每次抽取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随机抽查对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开展现场抽查时,应完整记录执法检查的依据、对象、内容、结果等事项,现场抽查工作结束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监管对象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工作,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三)抽查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确保重点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一般污染源季度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100%公示,检查发现问题100%整改到位。

(四)抽查结果的应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并将随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随机抽查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五)实施跨部门联合检查按照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计划要求,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检查的,及时和相关部门对接,按要求实施联合抽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局局长任组长,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任副组长,副队长以及分局所属各科室、监察所所长为成员的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长:苏万龙

副组长:曹  

  员:     刘庆安  曹继武 闫建成 王炳南

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事务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定抽查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公平公正执法意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人员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附件:1.2024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2024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部门内部)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分局

                   202456

附件1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平罗县排污单位

一般事项

现场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2019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部令第19号)

附件2

2024年度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计划名称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抽查

比例

预估抽查户(次)数

抽查

类型

组织抽查科室

实施检查

部门

联合检查

参与部门

完成时限

1

一般排排污企业抽查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平罗县一般排污单位

5%

12

不定向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412月

2

重点排污企业抽查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

2.排污许可执行情况

3.污染物排放情况

4.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

5.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

平罗县重点排污单位

10%

3

不定向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

2024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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