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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卫生】关于印发《平罗县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卫发〔2020〕164号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印发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卫函发〔2020〕290号)、《关于石嘴山市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石卫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县卫生健康局、市生态环境管理局平罗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0年6月至12月联合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平罗县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平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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