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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责任清单的紧急通知
接自治区、市相关部门通知,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已近尾声,个别部门进度较慢影响全县工作推进。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区开展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信息更新和数据汇聚工作的通知》(宁编办发〔2019〕57号)和市政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于11月22日前报送《责任清单汇总表》及《平罗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审查表》至县司法局(纸质版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nxplfzb@163.com);
2.各部门应在2016年5月公布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职责调整等情况,对照已调整的行政权力清单,编制完善责任清单,实现权力责任一一对应、同步更新;
3.各部门要积极与自治区、市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就责任清单事项尽快达成一致意见,依法依规编制责任清单。
联系人:夏冰 联系电话:6093189
附件:1.责任清单汇总表
2.平罗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审查表
平罗县司法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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