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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平罗县公办养老机构代养社会老人床位费和护理费拟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关于规范养老机构服务收费管理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5)129号)、《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文件精神,我局委托宁夏正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平罗县中心敬老院2021-2023年代养社会老人收费成本进行了审核,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结合其他市、县现行价格水平,提出平罗县公办养老机构代养社会老人床位费和护理费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现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通过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至6月14日,
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6月14日前反馈至发改局邮箱,
联系人:马菊蕾 联系电话:0952--6093781
联系邮箱:pl6095169@163.com。
附件:
1.平罗县公办养老机构代养社会老人床位费和护理费拟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2.平罗县中心敬老院2021-2023年度代养老人床位费和护理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平罗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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