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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221046/2026-00105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平罗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6年07月03日
标  题: 平罗县2026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发文字号: 有效性: 有效

平罗县2026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区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产)发〔2026〕2号)文件精神,切实推进平罗县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作,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产业质效及联农带农水平,打造农产品加工集聚示范区,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改造提升,辐射带动园区及周边区域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以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为主攻方向,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重点支持加工企业基础设施升级、科技研发应用、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品牌培育推广等关键环节,加快培育一批依托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的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为乡村产业提质增效注入强劲动力。

二、实施内容

(一)建设类

提升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基础建设,实施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硬化园区道路2条,全长850米,宽7米。安装10米高太阳能路灯43盏,8米高太阳能路灯82盏。

(二)补助类

1.基础设施提升。支持园区内企业改造提升农产品加工标准化厂房、质量检验检测、污废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完善仓储和冷链物流服务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提高企业承载和服务能力。

2.科技研发应用。鼓励园区内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组建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开展重大技术与装备研发攻关,加大农产品加工新技术应用、新产品研发。

3.数智化绿色化转型。支持园区内企业加快“人工智能”数字化转型,强化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提升企业数智化服务管理能力;推广高压处理、低温冻干、液氮锁鲜等新型绿色加工技术。鼓励入园企业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

4.品牌培育推广。强化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意识,全力提升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高品质爆款产品,加大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拓展订单直销、连锁配送等现代化营销渠道,全方位提升宁夏名优特色农产品市场知名度与消费者认可度。

三、补助对象

申报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应用、数智化绿色化转型项目的企业,须为注册并入驻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从事农副产品加工且符合本项目建设内容要求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品牌培育推广项目的补助对象为全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支持成长性良好、科技含量较高、加工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强、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2023—2025年已享受同类项目补助的企业,不再纳入扶持范围。

四、资金计划及补助标准

(一)资金计划

平罗县2026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项目资金500万元其中: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35万元;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应用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品牌培育推广等环节补助资金165万元(其中品牌培育推广资金15万元);高庄乡农副产品加工流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应用等补助目由企业自行申报,农业农村局审核后予以补助。

为实现资金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展、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项目资金可在平罗县2026年农产品加工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内统筹调剂。

(二)补助类项目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项目实施内容完成后,通过实地查验、资料审核、审计审查、综合验收,公示公开无异议后,兑付补助资金。

2.补助环节:支持实施主体在2024年至2026年在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应用、数智化绿色化转型、品牌培育推广等环节的项目建设,可单环节补助也可多环节综合补助。

3.补助标准:基础设施提升数智化绿色化转型项目补助标准:投资额在10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企业,按照实际投入资金总额的25%进行补助;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补助金额50万元。科技研发应用补助标准:2025年以后获得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或拥有成果并投入生产的企业,根据研发费用投入情况,给予1-10万元不等的补助资金。品牌培育推广补助标准对申报新增“三品一标”、名特优新、特质农品等优质农产品认证成功的企业,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1万元,同一产品获得不同品牌认证追加奖补0.5万元,累计不超过5万元。2026年重新认证的企业,每认证1个产品,奖补0.3万元。参加区外农产品展销会的企业,参加1次,奖补0.2万元,参加区内县外农产品展销会的企业,参加1次,奖补0.1万元。参加县内农产品展销会的企业,参加1次,奖补500。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五、实施程序

(一)建设类项目

1.准备阶段(2026年5月-6月)。完善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制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项目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

2.项目实施阶段(2026年7月-10月)。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按照批复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3.项目验收评估阶段(2025年11-12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完善整理项目建设全过程资料,对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迎接县级及自治区验收。

(二)补助类项目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如实填写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按要求装订后提交至平罗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审核实施基础设施提升、科技研发应用、数智化绿色化转型项目自主申报时间为202671-730品牌培育推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

2.公示公开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对前期申报企业及经营主体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勘查。在申报截止后10日内,将审核结果在平罗县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组织实施经公示确定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及经营主体,对照申报内容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建设内容。第三方审计服务公司同步开展财务审核,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验收和资金拨付

建设类项目由平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完工后按工程建设项目程序报县发改局验收。补助类项目由平罗县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项目验收组,对实施资料进行审核验收,并按照农业财政项目支付程序,将补助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

六、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成立由平罗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局项目室及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为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统筹协调、方案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支农项目资金预算管理要求,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度、要求组织实施,整个项目资金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管理,使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合法合规使用资金。

(三)及时总结经验。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做好项目绩效评价,积极宣传,扩大项目实效影响力,发挥项目引领效果,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发展。

联系人:文兵田逸凡 0952-6093016

附件:1.2026年平罗县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区)改造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2.农产品加工园区(集聚区)改造提升项目申报表

3.2026年品牌培育推广项目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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