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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姚伏镇灯塔美丽宜居生态新村二期供配电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4〕221号
平罗县姚伏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姚伏镇灯塔美丽宜居生态新村二期供配电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姚政发〔2024〕1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姚伏镇灯塔美丽宜居生态新村二期供配电项目
(项目代码:2409-640221-07-01-503148)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电网工程,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用电需求,加强农村用电安全,推进城乡电力服务均等化,构建农村新型能源体系,对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姚伏镇灯塔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项目新建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2台、630kVA欧式环网型箱变2台、1进4出低压电缆分支箱7台;新建ZC-YJLV22-8.7/15-3×300mm²型电力电缆路径长0.805km,电缆长1.073km;新建ZC-YJLV22-8.7/15-3×240mm²型电力电缆路径长0.05km,电缆长0.088km;新建ZC-YJLV22-8.7/15-3×70mm²型电力电缆路径长0.15km,电缆长0.275km;新建ZC-YJLV22-0.6/1-4×240mm²型电力电缆路径长0.85km,电缆长1.125km;安装3×300户内电缆终端头4套、3×300户外电缆终端头4套、3×240户内电缆终端头1套、3×240户外电缆终端头1套、3×70户内电缆终端头6套、4×240户内电缆终端头14套;新建预制环网箱基础2座,新建预制箱变基础2座,新建低压电缆分支箱基础7座;新建环网箱围栏2座,箱变围栏2座;新建6回φ200PE管拉管电缆通道20m、4回φ200PE管拉管电缆通道50m、2回φ200PE管拉管电缆通道30m、6回φ20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165m、4回φ20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80m、3回φ20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100m、2回φ20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95m、1回φ20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195m、2回φ5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30m、1回φ50CPVC管埋管电缆通道1499m;新建1.3m×1.3m×1.7m预制电缆盘井7座;新建48芯G.652非金属阻燃光缆0.445km,(光缆上下杆各预留10m);新建阻燃型光缆保护管0.425km。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10月-2025年6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382.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45.42万元,其他费用29.65万元,预备费7.5万元。
资金来源:自治区重点小城镇建设奖补资金382.57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审定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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