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批复公示】关于平罗县2026年灵沙九年制学校室内供暖、庙庙湖小学室内外供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平审管批字〔2026〕180号
县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平罗县2026年灵沙九年制学校室内供暖、庙庙湖小学室内外供暖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立项请示》(平教发〔2026〕5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2026年灵沙九年制学校室内供暖、庙庙湖小学室内外供暖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2606-640221-05-02-97301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灵沙九年制学校、庙庙湖小学校园基础设施,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有效优化育人环境,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消除安全隐患,对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及高质量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九年制学校、庙庙湖小学校园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对灵沙九年制学校、庙庙湖小学供暖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平罗县灵沙九年制学校
1.北教学楼(知智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70m、25mm钢塑复合管478m。
2.南教学楼(问学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37m,直径25mm钢塑复合管442m。
3.综合艺术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37m、25mm钢塑复合管348m。
4.实验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04m、25mm钢塑复合管196m。
5.明德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26m、25mm钢塑复合管304m。
6.宿舍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32mm钢塑复合管136m、25mm钢塑复合管328m。
7.师范楼。更换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40mm钢塑复合管18m、32mm钢塑复合管24m、25mm钢塑复合管64m。
8.室外公厕。更换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其中直径25mm钢塑复合管122m。
(二)平罗县庙庙湖小学
1.教学楼。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并与供回水立管碰接,其中直径110mm复合保温管20m、90mm复合保温管70m、75mm复合保温管50m、63mm复合保温管40m、50mm复合保温管40m、40mm复合保温管40m、32mm复合保温管20m。
2.宿舍楼。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并与供回水立管碰接,其中直径90mm复合保温管80m、75mm复合保温管50m、63mm复合保温管30m、50mm复合保温管20m、40mm复合保温管20m、32mm复合保温管10m、25mm钢塑复合管420m。
3.新综合楼。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和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散热器,其中直径90mm复合保温管70m、75mm复合保温管60m、63mm复合保温管50m、50mm复合保温管40m、40mm复合保温管25m、32mm复合保温管15m、32mm钢塑复合管132m、25mm钢塑复合管374m,更换散热器87组。
4.旧综合楼。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和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散热器,其中直径90mm复合保温管70m、75mm复合保温管60m、63mm复合保温管50m、50mm复合保温管45m、40mm复合保温管30m、32mm复合保温管15m、32mm钢塑复合管142m、25mm钢塑复合管348m,更换散热器90组。
5.多功能厅、餐厅。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和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散热器,其中直径63mm复合保温管50m、50mm复合保温管30m、40mm复合保温管20m、32mm复合保温管10m、25mm钢塑复合管104m,更换散热器32组。
6.室外公厕。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和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散热器,其中直径50mm复合保温管50m、40mm复合保温管35m、25mm钢塑复合管44m,更换散热器20组。
7.门房。更换室内暖沟的供暖供回水水平干管和室内供暖系统的供回水立管、散热器支管、散热器,其中直径40mm复合保温管10m、32mm复合保温管10m、25mm钢塑复合管10m,更换散热器3组。
8.室外供暖管网及地面恢复。更换室外供暖管道及地面恢复,其中直径250mm复合保温管300m、200mm复合保温管240m、160mm复合保温管120m、110mm复合保温管110m,地面恢复硬化600㎡。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6年6月—2026年9月
六、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14.7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4.89万元,其它费用13.64万元,预备费用6.26万元。
资金来源:中央和自治区2026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农村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专项资金)214.79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并通过宁夏政务服务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使用项目代码办理项目用地、规划、环保、水保、抗震设防、施工许可等项目审批手续。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不可抗力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你单位应当及时编制概算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概算表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