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成 员:李俊杰 刘婧 杨婷 马双 李琪
(联系电话:0952-6095005、0952-6095185;传真:0952-6095185)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要、信息、档案、保密、安全、信访、宣传、政务公开、综合治理、法治政府、依法行政、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承担自然资源领域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管理。承担有关重要文件、领导批示和重要事项、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承担效能目标考核工作。
(二)财务室
成 员:桂永红 申海丽 冯陈晨
(联系电话:0952-6095181)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各项专项收入征收,拟订内部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承担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内部审计。管理基本建设及重要专项投资。承担财政和社会资金的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执行合理利用社会资金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局(不包括财务独立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劳动工资发放工作。
(三)调查及地理信息管理室
成 员:马辉钧、马伟
(联系电话:0952-609551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组织开展全县水、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和地理国情等专项调查监测评价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实施全县基础测绘、地理信息资源和“数字平罗”时空信息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贯彻执行测绘行业管理政策,监督管理测绘活动、质量,管理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县外组织、个人来平测绘。拟订全县地理信息安全保密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负责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监督互联网地图服务,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协同拟定界线标准样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
(四)确权登记室
成 员:田生林、师磊、杨学林、孙建军
(联系电话:0952-609551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管理登记资料。负责全县机关单位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等专项登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分类公开、社会查询服务和成果应用工作。
(五)耕保和权益开发利用室
成 员:盖立俊、苏凤娟、张佳丽、顾春垚
(联系电话:0952-6095512)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贯彻执行国家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县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国有土地资产处置。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立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报自治区政府审批的各类土地用途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核、报批工作。贯彻执行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县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负责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工作。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
(六)国土空间规划室
成 员:王金荣、荆文国、石丽、陆德军、龚丽萍
(联系电话:0952-6015401、0952-6021337)
工作职责:承担建立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负责规划的审核、报批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全县空间性行业规划一致性审查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组织数据入库。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开展全县国土空间保护开发重点研究。组织开展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承担县规划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规划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制定。健全规划管理机制,制定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实施办法和具体细则,制定建立全县城乡规划管理等用途管制政策和技术标准,承担县级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的放线、验线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依法查处各类工程建设中违法行为。承担报政府批准的国土空间规划审核工作。负责全县规划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七)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室
成 员:沈海国、刘勇
(联系电话:0952-6095508)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地质勘查项目。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工作。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依法管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及审批登记。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对超层越界开釆等矿井关闭情况、废弃矿井恢复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矿产资源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监督地质资料汇交、保管和利用,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
(八)执法监察室
成 员:金奕成、张金元、张生国、李莉、张冉
(联系电话:0952-6095146)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查处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组织协调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开展全县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监督乡镇自然资源管理和执法工作。加强自然资源执法队伍建设。负责全县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九)国土绿化室
成 员:张学云、张小花
(联系电话:0952-6095508)
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