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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网格员工作补贴资金的通知
平政法〔2018〕22号
各乡镇:
为进一步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调动网格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市委政法委拨付的2018年上半年农村网格员补贴资金31.05万元及上半年专职网格员工作补贴资金10.5万元拨付各乡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服务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石社工发[2015]3号)和《平罗县调整优化网格化服务管理意见》(平党发[2015]26号)文件要求,严格网格服务队伍考核考评,工作补贴资金由基础工资+绩效补贴构成,不能平均发放。
二、各乡镇要加强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实行专款专用,及时发放,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挪作他用。县委政法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将对此项专款进行检查审计,对违反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各乡镇按照文件所列资金分配金额,尽快将网格员工作补贴发放到位。联系人:夏敏,联系电话:6095236
中共平罗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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