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成 员:刘璐、征学聪、马玲玲、马艳莉、陈彦龙
(联系电话/传真:0952-6095422)
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内外联系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保密、安全、档案、宣传、信息、财务、资产管理、政务公开、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内部督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局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和管理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预算室
成 员:顾芬、施安坤、祁佳能
(联系电话:0952-6095423)
工作职责: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全县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县财政预(决)算草案工作,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编制各部门预算审核、批复、调整(调剂)工作。承担各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及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全县预算执行和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承担与自治区财政资金结算事项。负责财政结算事项。负责全县预算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和指导。承担与县人大、审计局的联络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制改革工作。分析、预测税收形势。负责建立财税法规和信息共享机制。研究提出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建议。负责县委财办日常工作。
(三)国库室
成 员:杨晓玲、杨扬、王凤丹、李丽
(联系电话:0952-6095416)
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金库条例、总预算会计制度。拟订全县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的管理。负责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及核算。负责全县非税收入归集入库管理。负责管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发。负责财政信息化一体化维护建设。承担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审核和资金的拨付工作。办理国库资金的调度、县级预算收入的退库。编制并审核汇总县财政总决算、各部门决算和县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县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三公”经费管理。
(四)债务管理室
成 员:吴国彪、王东文、简晨希
(联系电话:0952-6095429)
工作职责:
负责规范全县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强化限额管理和行政管理。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申报、偿还、监管及置换存量债务等工作。承担平罗县财政本级预算内地方债券等投资的管理工作。承担债务资金预算调整、资金下达、项目审核等工作。承担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规模控制、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等工作。承担债券资金使用监管和债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行政教科文室
成 员:任伟、黄帆、白凤
(联系电话:0952-6095425)
工作职责:
承担党群部门、公安、司法、审计、市场监管、教体、科技、文化旅游、统计、审批服务等行政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批复、收支预算执行工作。组织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组织实施党政机关定点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负责武警平罗支队等驻宁单位的相关经费保障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教科文事业改革与发展、科技创新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负责贯彻落实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规定做好教科文等方面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六)经济建设室
成 员:孟金国、马翠花、王海、杨洋
(联系电话:0952-6095427)
工作职责:
承担县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供销社、园区管委会等单位年度预(决)算编制、批复、收支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投资和经济建设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经济建设、支持工业转型升级、商贸服务业提档加速等财政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承担县财政本级预算内基本建设等投资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管理有关工作。
(七)农业与自然资源室
成 员:卢萌、裴桂枝、王伟、杨静、王静文
(联系电话:0952-6095419)
工作职责:
承担乡(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批复、收支预算执行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领域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能源资源、节能减排等财政政策。参与乡村振兴战略、脱贫攻坚、农业农村发展与改革重大政策的研究,研究制订农村综合改革及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研究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和制度。拟订财政支农政策,编制财政支农规划,建立财政支农项目库。参与推动农垦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工作。负责涉农政策性补贴、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涉农专项资金、基建投资资金监督和涉农保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公开、绩效管理以及预算资金的管理工作和使用情况。承担涉农资金的整合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和各类农业产业担保、风险补偿、贷款贴息工作。
(八)社会保障室
成 员:章润润、冯明文、姜建立
(联系电话:0952-6095424)
工作职责:
承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批复、收支预算执行工作。拟订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及社保基金预(决)算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研究拟订全县就业、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公共卫生、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
(九)金融室
成 员:刘怡冰、马桂萍、何鹏
(联系电话:0952-6095461)
工作职责:
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金融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的相关政策。研究拟定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中小企业融资等财政政策,完善国有金融资本资产管理体系。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金融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编制、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及财务监督等工作。研究拟订普惠金融和民贸民品政策并承担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政府投资基金政策并承担管理工作。拟订全县金融工作总体规划和促进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建立金融运行信息共享机制,综合分析金融运行情况和发展趋势。负责与辖区驻平金融监管机构、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联系,协调推动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的金融服务、改革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全县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7+4”类机构金融管理服务工作。配合自治区金融管理部门加强对跨市场、跨行业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和风险管理。牵头做好县域内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非法证券活动等各类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和日常防范、宣传、处置、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指导乡镇开展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加快金融改革发展、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工作。
(十)综合室
成 员:郭兴兵、顾涛、张爱军、吴丽华
(联系电话:0952-6095428)
工作职责:
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编制财政五年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执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拟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管理财政票据。会同有关部门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拟订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管理会计标准、会计信息化标准等及法律法规,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组织支农政策培训。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继续教育以及会计人才培养选拔、素质提升。对我县代理记账行业及会计学会进行业务指导。承担应诉代理及国家赔偿费用审核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财政建设及法治宣传工作。
(十一)监督评价室
成 员:何丽、孙艳峰、贾慧燕
工作职责:
负责拟订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等执行情况。负责监督财政预算公开和检查。监督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全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全县财政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县的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财政局“放管服”改革,承担机关行政审批及权责清单调整等相关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负责研究建立涵盖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过程的绩效管理工作流程。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负责组织、指导、考核县本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十二)政府采购管理室
成 员:张爱霞、田敏
(联系电话:0952-6095426)
工作职责:
承担全县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政府采购改革工作。承担审批县本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和管理有关工作。管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及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工作。负责县政府采购相关人员政策法规的培训工作。受理政府采购投诉。负责全县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全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十三)资产管理室(安全生产监管室)
成 员:邵威、徐建、李栋莉、陈志明
(联系电话:0952-6095426)
工作职责:
承担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年度预(决)算编制、批复、执行工作。研究拟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承担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承担国有企业经营收益预算编制、绩效考核、薪酬管理及财务监督等工作。研究拟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负责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等审核。负责汇总编制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监督指导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并负责应用管理。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承担国有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县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核定企业负责人年薪标准。负责指导督促县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各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指导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县属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业绩考核。组织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检查、督查,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治理措施。督促县属国有企业做好统筹规划,把安全生产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保障职工健康与安全,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组织落实县安委会有关决策部署和县安委办安排的工作任务,依法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