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室:
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局机关内设机构职责及岗位人员调整通知如下:
一、综合管理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杨梅 副主任:杨泱
成员:叶旺 史彦明 王思源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局党组、局机关党委、机关党支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基础性工作。负责局系统党组织组工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新时代文明实践、作风效能、人社行风建设(人社快办)、纪律制度监管处置、社区共建、队伍建设、人事管理等工作,督查督办通报重点工作。管理协调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工作,管理局机关离退休人员。
2.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的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存查、定密,党政印鉴管理和使用,文书档案管理,保密机要管理。拟定各类综合性党政文件、文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审核、汇总机关各室、局属各单位需上报、下发的文字材料和工作进展;统计、汇总、报送各类党政数据。
3.负责局系统人社发展规划。负责局系统行政业务管理、网络安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数字人社”、党务政务公开、党政信息发布、媒体宣传,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应急处置上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做好各类测评评议。
4.负责组织、协调、召集各种会议和理论业务学习。负责局系统目标考核、基层调研、六争两招两引、对外经济合作及引资工作信息报送、共青团、职工工会,牵头负责局系统结对帮扶、帮扶解困、志愿者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爱国卫生、健康平罗、节能降耗。负责局机关考勤统计公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值班安排、卫生清洁、报刊订阅分送等日常后勤保障及事务。
5.承担局系统财政资金项目的编制及审核、申报,政府工程项目的申请、审批、招投标、鉴定施工合同等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和档案,做好账本登记。负责汇总编制局机关各项经费预决算并实施;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工资、津补贴、差旅费等各项费用审核、报销、发放工作。负责局系统单位法人变更,监督、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公设备招标采购工作,购置局机关办公耗材。
6.沟通、协调、联系区、市上级业务部门和县部门乡镇党政及局属各单位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韩超 副主任:孙燕娥
成员:田佳雯 袁廷梦玉 白怡
(二)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管理政策。做好供销、医疗、教育等事业单位改革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及工资机制管理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政策,指导建立事业单位企业年金工作。负责局系统深化改革、人才工作。
2.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及福利政策的落实和监督。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的审核,审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岗位聘任、学历变更、惩戒、奖励等各类工资的变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适时调整审批在职及离休人员基本工资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部分改革性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各类津贴补贴。
3.负责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职务聘任、奖励、解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审核等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负责全县事业人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管理、人事调配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证工作,新招录人员岗前培训、业务指导工作。
4.组织落实和实施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负责全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高素质农民职称、流动人员职称推荐上报及评审等工作。承担全县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资格评审审核工作及各系列综合管理的组织。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负责落实吸引高层次人才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引进和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宁工作、定居政策。
5.负责做好人事编制衔接等组织协调工作、全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全县事业人员数据库系统维护,年度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审批事业人员到龄退休、病退、辞职、死亡丧葬费、抚恤金、遗属生活费等。执行落实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受处分处罚人员及服刑人员退休待遇政策。履行事业单位人事小组职责。
6.根据授权承担县级事业单位示范创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等工作,指导各单位行业系统做好创建表彰工作。
7.负责局系统全民素质、双拥、国防教育、质量强县、校园治理、社团治理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管理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李娜 副主任:沈红霞
成员:王佳 张雪 王志鹏
(二)工作职责
1.拟定就业创业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和落实政策措施,指导县就业创业服务局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创业担保贷款、技能人才培训等政策措施,促进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履行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汇总统计上报就业创业各类数据、报告。负责全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2.负责失业形势研判分析,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应对预案,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3.负责全县城镇居民收入提升行动,履行县城镇居民收入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牵头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全县各成员单位数据、报告;配合国家统计局平罗调查队做好城镇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
4.负责新设立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现场勘验工作及全县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督指导。负责指导县就业创业服务局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措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5.拟定指导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监督检查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监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受处分处罚人员及服刑人员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落实。
6.履行企业退休审批小组职责,监督县社保中心落实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退役军人工龄认定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工作;负责各类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前退休初核申报;审核审批(宁人社发〔2014〕30号文件)申请补缴养老保险事宜,审批享受病残津贴。
7.宣传社保基金监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检查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情况;受理、查处社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监督社保基金收支、管理、预算的执行情况,社保基金使用内部控制情况,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和基金支付情况;落实企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规划、标准。
8.负责局系统“放管服”改革、乡镇赋权、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社区治理工作,做好人社双创、全域旅游、妇儿工委、计划生育等组织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劳动关系和信访室
(一)组成人员
主任:王源 副主任:陈少轩 张学林
成员:金晓炜 王丽 毛晨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局系统总的各类人社劳动的社会网络舆情处理、矛盾纠纷排查及调解、各类劳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及咨询答复工作,承担局系统信访管理督办,做好局机关来信来访接待和网络舆情的登记、核查办理、收集答复、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的填报。
2.负责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企业劳动用工合同和集体合同审查、鉴证、备案;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监管。落实消除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人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和监督企业员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贯彻落实全区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等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劳务派遣机构监管、人社信用体系建设。
3.承担县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和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监督仲裁院对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负责监督公务员申诉控告案件的受理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人社行政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4.负责分析研判工伤认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负责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认定程序的审查;对工伤认定中涉及劳动关系、工伤伤情、医疗救治以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进行分析、审核;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审定备案;负责工伤事故调查核实和文书起草与送达。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指导工作,受理初审劳动能力鉴定资料。
5.负责和谐劳动关系联动中心工作,对投诉案件、仲裁案件劳动纠纷案件登记、提供劳动纠纷一站式受理登记,调解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委派的劳动纠纷案件,组织开展劳动纠纷人民调解工作。
6.负责联系局系统法律顾问,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平台监管检查,全局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平台管理。
7.负责局系统扫黑除恶、法治政府、平安建设、综合治理(企业治理、宗教治理)、“八五”普法、行政审批监管、权责清单、禁毒、统战(民族宗教、民族团结)、年度企业薪酬调查、平安平罗等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公平竞争审查、“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社局派驻县政务大厅窗口
(一)组成人员
首席代表:王丽
成 员:闫晨旭
(二)岗位职责:
1.负责网上劳动合同审核备案,劳动合同线下备案登记,企业年金备案,企业集体合同备案,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备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许可受理、审核及批文拟定、下发和资料保管。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
2.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业务办理和事业人员干部干事档案等资料收集。退休证证件发放。
中共平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3年12月25日